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及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商铺内是否需增加手动报警按钮和声光报警器需结合以下因素判断: ---
1. 手动报警按钮 -规范要求: - 人员密集场所(如商场内商铺、餐饮等)或建筑面积较大的商铺(具体阈值需参考地方规定),通常需设置手动报警按钮,确保火灾时能快速人工触发报警。
- 独立小型商铺若已纳入集中火灾报警系统且覆盖范围满足规范(如报警按钮步行距离≤30米),可能无需单独增设。
-例外情况: 地方性规范可能对商业空间有更严格要求(如所有商铺必须设置),需咨询当地消防部门。
---
2. 声光报警器 -规范要求: - 需根据商铺的火灾报警系统设计确定。若系统为集中报警或控制中心报警系统,通常需设置声光报警器(如《GB 50116》第6.5节)。
- 小型商铺若采用区域报警系统且报警信号可通过其他方式(如消防广播)有效传达,可能无需单独设置。
-特殊场景: 高层建筑、地下商铺或与其他功能区共用的商业空间,声光报警器通常为强制配置。
---
综合建议
1.核查现有系统:
- 确认商铺是否已纳入建筑的集中火灾报警系统,以及现有设备(如手动按钮、声光报警器)的覆盖范围是否满足规范。
2.地方性要求:
- 部分省市对商业场所消防设施有补充规定(如强制要求声光报警器),需查阅地方消防文件。
3.验收标准:
- 最终以消防验收意见为准,建议提前与设计单位或消防部门沟通。
若需进一步分析,请提供商铺的具体面积、建筑类型(如高层/地下)及现有消防设施配置。




渝公网安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