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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检修管理使用有哪些新规需注意?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2-23 19: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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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以来,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制度迎来重大调整,核心变化之一是许可等级由原有的五级大幅压减为三级。根据修订后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一级资质保持不变,原二级和三级合并为新的二级资质,原四级和五级则合并为新的三级资质。这一调整旨在简化层级,降低制度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伴随等级调整,各级别可承接的工程范围也相应明确。例如,新的三级资质(对应原四、五级)可承担110千伏以下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新规进一步细化了许可范围,明确承揽发电项目升压站、外送线路等涉网工程必须取得相应许可证,堵住了以往可能存在的监管模糊地带。企业在规划业务时,必须严格对照新规界定的电压等级和工程类型,确保在许可范围内经营,避免因超越许可范围而受到处罚。

二、人员与社保要求趋严,打击资质挂靠

新规对申请单位的技术人员配置提出了更明确且严格的要求。以申请较高等级资质为例,企业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对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的职称及工作经验有硬性规定。例如,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及相应年限的管理工作经历。

更重要的是,为根治长期存在的“证书挂靠”乱象,新规强化了对人员劳动关系和社保缴纳的核查。修订后的《办法》明确要求,申请单位的技术及经济专业人员必须与其建立唯一劳动关系,并需提供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监管机构在审查和事中事后核查中,会重点核验社保数据,确保人员“人证合一”,技术人员与技能人员不得为同一人重复填报。这一变化意味着企业必须清理挂靠人员,建立真实、合规的人才队伍,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批或在后续抽查中面临风险。

三、审批流程优化与监管力度升级并行

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许可审批流程得到了显著优化。国家能源局已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线提交申请并签署承诺书后,系统将自动校验部分数据,审核通过后可快速获得电子许可证,极大缩短了办理时间。这体现了“高效办成一件事”、提升服务便利化的改革方向。

“放管服”改革并非只放不管。在简化事前审批的事中事后监管得到了全方位加强。新规建立了覆盖许可全链条的监管机制。监管机构会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每年的抽查比例预计将不低于持证企业的一定数量。检查内容不仅包括依法使用许可证的情况,还将重点核查人员社保、设备真实性及项目业绩是否符合要求。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如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转包违法分包等,处罚措施也更加严厉,除罚款外,还会将相关违法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四、业绩认定与过渡期安排明确

申请资质延续或升级时,工程业绩是关键的考核指标。新规对业绩认定提出了新要求。例如,申请一级或二级资质延续的企业,需要提供近2年所申请电压等级对应的项目业绩证明。业绩材料通常包括项目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必须能清晰体现工程的电压等级、规模及企业的实际参与情况。

对于众多已持证企业,新规也设置了明确的过渡期安排。根据相关政策解读,在新《办法》施行前已取得的有效许可证继续有效。但对于需要在新规生效后办理延续、变更或升级的企业,则必须按照修订后的条件和程序执行。企业应密切关注自身证书的有效期,提前规划,确保在过渡期内完成合规调整,避免因未及时换证或不符合新条件而影响正常经营活动。

五、合规使用与法律责任警示

取得许可证仅是第一步,依法合规使用证书、持续保持许可条件同样重要。企业在从事承装、承修、承试活动时,必须保证现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确保其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许可证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新《办法》大幅强化了法律责任条款。若企业因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材料等行为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负有责任,监管机构将依法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暂扣、降低等级甚至吊销许可证的严厉处罚。对于无证或超越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黑户”,罚款额度明确为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并将被责令停止经营活动。这些规定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衔接,形成了高压监管态势,督促企业必须将安全和质量置于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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