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加速推进,我国电力市场准入制度正经历深刻变革。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 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为代表的一系列新政,核心在于“优化市场准入环境”与“支持新业态创新发展”。对于新能源企业而言,这既是降低制度易成本的重大机遇,也意味着运营模式必须从过去的“规划建设”向“市场化竞争”全面转型。
一、 新政要点解读:门槛“降低”与责任“明晰”
本次政策调整并非简单的放松监管,而是有收有放、精准施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准入条件“做减法”,激发市场活力:政策明确支持电力领域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原则上将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智能微电网等新型经营主体纳入电力业务许可豁免范围。合理压减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等级,科学调整准入标准,旨在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等各类经营主体的活力。这直接降低了大量分布式能源、用户侧储能等创新主体的入市门槛。
2.持证义务“做加法”,强化规范运营:在放宽部分准入的政策紧扣新型电力系统要求,完善了许可证载明的持证企业权利义务。重点包括严格落实产业政策、遵守项目核准备案制度、执行电力运营规则和价格政策、履行普遍服务义务以及规范市场退出等。这意味着,进入市场的企业需承担更明确、更规范的社会与运营责任,监管将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环节。
二、 核心挑战转化:从“取证”到“竞争力”的赛跑
资质门槛的调整,恰逢新能源全面进入电力市场的关键时期。根据2025年发布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新能源项目电价将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企业收入模式从“保障性收购”转变为“市场交易收入+价差补偿-辅助服务分摊”,波动性和不确定性显著增加。
对新能源企业而言,真正的挑战已从“如何取得许可证”转变为如何在市场化环境中构筑核心竞争力。政策隐含的导向是:拥有精准预测能力、灵活调节能力和高效运营能力的企业,才能在未来电力市场中立足。
三、 企业应对策略:构筑市场化能力的“四梁八柱”
面对政策新导向,新能源企业需系统性地提升以下几方面能力:
策略一:深化政策研究与主动参与
企业应组建跨部门专项小组,不仅深入研究国家层面的《实施意见》、《市场化改革通知》,更要紧密跟踪地方出台的现货市场规则、交易细则及考核办法。建立“政策动态跟踪机制”,确保经营策略与监管要求同频共振。积极为地方具体实施方案“建言献策”,争取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
策略二:全方位提升电力交易与运营能力
强化发电预测:这是参与现货市场的生命线。必须升级功率预测模型,满足高频交易(如日前、日内市场)对预测精度的要求,将预测误差控制在行业先进水平(如风电、光伏短期预测准确率力争达到90%以上),以减少因偏差导致的考核费用。
构建灵活资源池:针对新能源“靠天吃饭”的波动性,政策鼓励通过“新能源+储能”等方式提升可调度性。企业应积极推进配套储能建设,既可解决弃电问题,也能通过参与峰谷套利、辅助服务市场获取额外收益。探索与火电、水电甚至大用户负荷打捆交易,形成资源互补,平抑出力波动,降低单独入市风险。
构筑风险管理体系:建立覆盖交易全周期的风控体系,设定明确的报价边界、风险敞口限额和止损机制,运用金融工具对冲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交易收入相对可控。
策略三:推动经营战略与业务模式转型
投资决策市场化:重构项目投资评估模型,将未来电力市场价格信号、辅助服务收益潜力、所在区域电网拥堵情况等作为核心决策变量,优化项目布局和技术选型。
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把握“新型经营主体”被鼓励发展的机遇。以零碳园区、高耗能企业为重点,提供“风电/光伏+储能+能效管理”的一揽子解决方案,从单纯卖电转向提供绿色能源和价值服务,获取溢价。
存量与增量项目差异化施策:对存量项目,关注设备技术改造和效率提升,挖掘潜力;对增量项目,则须确保其在竞价机制下具备成本竞争力。
策略四:善用信用体系与数字化工具
新政强调深化电子证照应用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企业需维护良好的合规记录与信用评级,这将成为获取市场信任、降低交易成本的无形资产。应充分利用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等平台,实现许可办理、信息报送的线上化、高效化,提升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