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在新资质标准过渡期内仍有效)的承包范围,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159号)及相关政策(特别是考虑到2020年底发布的资质改革方案和过渡期安排),其详细说明如下:
核心原则:三级资质企业只能承接符合资质标准的、规模较小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具体承包范围详细说明:
1.建筑高度限制:
可承担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可承担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如烟囱、水塔、筒仓等)。
注意:这里的“高度”通常指建筑结构主体高度(屋面高度或构筑物顶端高度)。
2.建筑面积限制:
可承担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可承担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群体工程(指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的项目,如住宅小区、学校、厂区等)。
注意:单体面积限制是硬性门槛,群体工程总面积也不得超过8万平米。群体系指在同一个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证下的多个关联建筑。
3.工程投资额限制(单项合同额):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关键点:这是最重要的限制之一。即使建筑高度和面积符合要求,如果单个项目的合同金额超过3000万元,三级资质企业也不能独立承接该项目的总承包。
注意:“单项合同额”指的是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本身的总金额。
4.工程类型范围:
涵盖各类民用建筑:包括住宅、公共建筑(办公楼、学校、医院、商场、酒店、场馆等)。
涵盖各类工业建筑:包括厂房、仓库、动力站房、生产线配套建筑等。
涵盖构筑物:如烟囱、水塔、筒仓等(高度不超过70米)。
涵盖配套工程: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道路、绿化、围墙、管网(给排水、电力、燃气、通信等,但需具备相应能力或分包给有资质单位)等通常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重要限制与禁止范围:
1.禁止承接超出限制的项目:绝对不能承接建筑高度超过50米(构筑物70米)、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2万平方米、建筑群体工程超过8万平方米、单项合同额超过3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
2.禁止承接特殊大型或技术要求高的项目:如大型体育场馆、剧院、机场航站楼、超高层建筑、大型工业厂房(如大型炼化、冶金厂房)、技术要求特别复杂的特殊结构(如大跨度空间结构)等,这些项目通常需要一级(新甲级)或特级(新综合)资质。
3.禁止承接与其资质等级不相符的项目:只能承接符合三级资质承包范围的项目。
4.禁止违法分包和转包:虽然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如钢结构、消防、装修装饰等),但绝对严禁将其承接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以任何形式(如全部肢解分包)变相转包。
关键提醒(关于资质改革过渡期):
根据2020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原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将并入乙级资质。
当前状态(过渡期内):
持有有效三级资质证书的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通常到2023年12月31日或各省规定的过渡期结束日),原有承包范围保持不变,即仍可按上述三级资质标准承接工程。
新申请或升级资质,将按新标准(乙级资质)执行。
乙级资质标准(新):新标准对乙级(相当于原二级+三级)的承包范围做了调整和提升(例如高度限制提高到100米,单体建筑面积提高到8万平方米,单项合同额限制提高到1亿元等)。
用户行动建议:
1. 确认自己持有的三级资质证书有效期。
2. 密切关注住建部和当地住建厅/委发布的关于资质改革过渡期结束日期及换证/重新认定乙级资质的具体政策和时间安排。
3. 如果计划承接接近当前三级资质上限(特别是金额接近3000万)的项目,务必考虑资质改革后的乙级要求是否能满足未来项目需求,并提前规划升级(新乙级)事宜。
4. 在过渡期内投标或签约时,务必明确项目是否符合当前持有的三级资质承包范围。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允许企业承接高度不超过50米(构筑物70米)、单体建筑面积不超过1.2万平方米、群体工程不超过8万平方米、单项合同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各类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工程的总承包(包括配套工程)。这是中小型建筑企业的入门资质,承接能力有限,核心限制在于合同额(3000万)和单体面积(1.2万平米)。在资质改革过渡期内,三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仍有效且范围不变,但需密切关注乙级新标准和过渡期结束时间。
务必注意:以上说明基于国家通用标准,具体执行中可能有细微差别或地方补充规定。在承接具体项目前,强烈建议:
仔细核对拟承接项目的具体指标(高度、面积、造价)。
查阅最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相关政策文件。
咨询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获取最准确、最新的指导。
希望这份详细说明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