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标投标领域,最低评标价法因其高效、透明的特点而被广泛应用,尤其在技术、服务标准统一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法规甚至规定“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单纯的“价低者得”模式也引发了对于项目质量、履约能力以及长期成本的担忧。“资质评分”的引入与应用,成为影响该方法公正性与效率的关键变量。本文将探讨资质评分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及其对结果的影响。
资质评分的角色定位与法律边界
必须明确资质评分在现行法规体系中的位置。根据《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资格条件与评审因素是严格区分的。资格条件是投标人参与竞争的“入场券”,属于必须满足的强制性门槛,例如法定的经营许可、特定资质等级等。而评审因素则是用于比较和排序投标人优劣的指标。法规明确指出,“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这意味着,将“资质”本身作为加分项进行评分,在严格的采购法律框架下可能面临合规风险。
但这并不意味着资质水平在评标中无足轻重。其影响主要通过两种路径体现:一是作为资格门槛,筛除不符合基本条件的投标人;二是转化为与履约能力、技术水平相关的评审因素进行考量。例如,投标人的技术实力、项目经验、财务健康状况、管理体系认证等,这些虽然常与“资质”概念相关,但可以作为“履约能力”、“技术或服务水平”等评审因素进行量化评分。这正是“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等复合评标方法的逻辑基础——先对技术、商务(包含履约能力)进行评分排序,再在优选范围内比较报价。
对公正性的双重影响
资质评分(或其转化形式)的引入,显著提升了最低评标价法的程序公正与结果公正。
1.程序公正:它有助于遏制“唯价格论”导致的恶性竞争。如果仅看报价,一些实力不足的供应商可能通过极端低价中标,但后期可能因成本压力导致偷工减料、拖延工期,甚至违约,损害采购方利益。设定合理的资质门槛和履约能力评审,能够确保进入价格竞争的投标人具备基本完成合同的能力,为公平竞争奠定了质量基础。
2.结果公正:它使评标结果更能反映“性价比”而非单纯“低价”。通过对技术方案、项目管理能力、售后服务等进行评分,可以甄别出报价虽非最低,但综合价值更高的投标。例如,某省2025年发布的招投标行业白皮书数据显示,在引入科学的技术和商务评审后,采用最低评标价法项目的后期履约纠纷率下降了约15%。这体现了从“选择最便宜的投标”到“选择最经济 advantageous 的投标”的转变,结果更具实质公正性。
若资质评分标准设置模糊、主观性过强,或与项目实际需求关联度不高,反而可能损害公正性,成为偏向特定投标人的工具,引发质疑。
对效率的复杂作用
资质评分对效率的影响呈现两面性。
1.潜在降低效率:无疑,增加资质审查和评分环节会延长评标时间,增加评审工作量。相比纯粹比较报价的最低评标价法,流程更为复杂,决策速度可能减慢。
2.提升长期效率与整体效率:从项目全生命周期和宏观市场角度看,合理的资质评分能显著提升效率。
降低履约风险与成本:筛选出合格供应商,能大幅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质量缺陷、工期延误、争议解决等“事后成本”,保障项目按期优质完成,总体效率更高。
优化资源配置:防止“劣币驱逐良币”,鼓励供应商在提升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上竞争,而非仅仅进行价格血拼。这有利于建筑市场或供应链的健康发展,提升行业整体效率。
政策协同效率:与国家深化招标投标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导向相一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强调规范评标方法应用,其精神正是通过科学设置评审因素,兼顾价格与质量,实现公共资金的有效使用和项目的成功实施,这正是更高层次的效率追求。
平衡之道:参数化与标准化
要最大化资质评分对公正与效率的正面影响,关键在于实现评审因素的参数化与标准化。这要求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
1.明确且量化:将“资质”所代表的能力要求,转化为具体、可量化的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例如,将“类似项目经验”细化为“近五年内完成合同金额在XX万元以上的同类项目数量”,并设定明确的得分阶梯。
2.紧扣需求:所有评分参数必须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技术复杂度和成功实施的关键要素紧密相关,避免设置不必要或歧视性的条款。
3.参考权威标准:可以引用相关的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如ISO系列)作为评分依据,增强客观性和公信力。
通过这种方式,资质评分不再是主观、模糊的判断,而是成为一套客观、透明的比较体系。它在确保所有投标人在明确规则下公平竞争(公正)的也帮助评标委员会快速、准确地识别出优质投标人(效率),最终在“最低评标价”的框架内,选出既能满足预算控制要求,又能保证项目成功实施的“最佳价值”中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