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提出建筑行业绿色化的要求,而绿色建筑材料作为绿色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备受规范和管理的关注。本文将介绍绿色建筑材料管理规定的较新情况。
绿色建筑材料的定义
绿色建筑材料是指在其生命周期内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不会造成负面影响,其生产、使用和处理过程应该不会对环境造成过大的负担。
绿色建筑材料管理规定的国外标准
近来,主流的国外绿色建筑材料管理规定为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颁布的LEED认证、英国建筑研究协会报告、新西兰环境部绿色建筑材料指南等,它们包含了建筑材料的选取、使用和处理等方面的规范。
国内绿色建筑材料管理规定
我国的绿色建筑材料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对建筑材料的选取进行规范,禁用含有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等有害物质的建筑材料
- 要求建筑材料在使用前应该进行严格的环保检测和质量检测
- 鼓励和推广使用环保、可回收、可再生等绿色建筑材料
- 规范建筑材料的回收利用和处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和浪费
绿色建筑材料的优点
绿色建筑材料相比传统的建筑材料有以下几大优点:
- 对环境和人类健康不会造成负面影响,特别是在材料使用和处理过程中
- 能够减少建筑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建筑过程对环境的影响
- 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提高建筑的舒适度和健康性,提高工作和生活的质量
- 能够提高建筑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同时对于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有很好的体现
绿色建筑材料的趋势
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绿色建筑材料将会越来越成为建筑行业的主流。
- “碳中和”已成为world各国共同的目标,绿色建筑材料能够与之相配合
- 未来将会出现更多的绿色建筑材料,如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研究的“生物混凝土”、我国科学家研发的“环保建筑隔热材料”等
- 各国政府和相关行业协会的不断规范,将要求建筑行业越来越绿色化
绿色建筑材料管理是绿色建筑的关键之一,只有规范和科学的管理,才能让建筑行业走向更加绿色和可持续发展。
绿色建筑材料管理规定细则
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已经成为了现代建筑开发的重要趋势。然而,仅仅谈论"绿色建筑"还不够,它需要一系列细则和规定,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衡量性。因此,本文将从绿色建筑材料的管理入手,为您介绍一些具体的管理细则。
1. 材料供应链的可跟踪性
材料供应链的可跟踪性是建立绿色建筑材料管理的基础。首先,项目方需要了解所有建筑材料的来源。很多建筑材料的生产环节伴随着大量的废弃物和能源消耗。通过了解这些信息,可以为建筑材料的选取提供更多的依据。
2. 建筑材料的化学成分
建筑材料的化学成分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很大的影响。大家都知道的是,许多化学物质都对生态系统产生负面影响。事实上,很多建筑材料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化学物质都具有毒性。因此,项目方需要仔细检查每个建筑材料的化学成分,有针对性的选取安全健康的建筑材料。
3. 能源利用
绿色建筑是为了节省能源的,因此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材料的能源利用率。出色的建筑材料应该具有出色的隔热能力,这样建筑物内部就可以减少空调制冷和加热的消耗。此外,一些材料如太阳能板,还可以引入可再生能源,大大减少对不可再有能源的依赖。
4. 可回收性
建筑物使用寿命通常很长,但有时候需要拆除、改造或重建。因此,建筑材料的可回收性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如何处理建筑垃圾是一个重要问题,大量的建筑材料仍处于堆积状态,对环境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通过使用可回收的材料,可以达到自上而下的环保效应。
5. 其它指标
除了上述指标外,建筑材料的绿色程度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 减少水的使用
- 减少建筑垃圾产生
- 减少建筑材料运输的距离
随着社会发展的步伐,人们对环保也越来越重视,绿色建筑已经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趋势。对建筑材料的管理尤为重要,因为建筑材料是决定建筑绿色水平的关键。建筑材料管理细则可以帮助建筑业界在绿色建筑的道路上取得更好的进展。
绿色建筑材料管理规定全文
颁布单位: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日期:2009年8月;实行日期:2009年10月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优化建筑材料生产和使用结构,提高建筑材料的绿色化水平,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建筑材料生产、流通、使用等活动,涉及建筑业、建材业、电力和环保等产业部门。
第二章 生产和流通环节管理
第二条 将建筑材料纳入环保产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推广绿色环保材料生产和使用。
第三条 加强建筑材料生产过程环保监管。
第四条 促进绿色环保材料生产。
第五条 依据生产管理需要,采取节能减排技术和措施,提高建筑材料生产的节能环保水平。
第六条 建设绿色建筑材料流通体系。
第七条 鼓励和支持新型建筑材料的开发、应用和推广。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调动生产和流通企业开发新型建筑材料的积极性。
第三章 使用环节管理
第八条 推广绿色建筑材料应用。
第九条 建筑工程招标要求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有关节能、环保、绿色化要求,并在投标文件评分中予以体现。
第十条 加强建筑材料使用环保检测。
第十一条 促进建筑材料再利用和建筑材料废弃物合理处理。
第四章 惩 罚
第十二条 建筑材料生产、流通、使用等业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节能、环保、绿色化等相关法规和标准,否则要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产生的废弃物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重点加强对含汞氧化铜、氧化铅、铬酸盐、氟草酸盐等有害物质的处理。
第十四条 本规定施行后,涉及建筑材料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有关条款应予相应调整。
第十五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结 论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建筑材料作为一个重要的行业之一,已经逐渐成为了促进绿色生态建设的重要催化剂。
《绿色建筑材料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对建筑材料生产、流通、使用等业务活动管理提出要求的具体体现。该规定的出台,必将进一步推动建筑材料环保生产和节能使用模式的创新,达到环保的目的,使建筑材料行业不断地迈向更为绿色、环保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