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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柳州市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审工作的公告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3-12-07 12:11:19

关于开展2023年柳州市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

年审工作的公告

为加强我市住房保障动态管理,实现住房保障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人才公寓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柳政规〔2020〕3号)精神及2022年人才公寓监督管理等工作要求,我市将开展2023年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年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审工作对象

2022年通过资格审核且正在享受柳州市人才公寓(广西柳州市轨道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轨道集团)项目实物配租保障的家庭。

二、受理方式、地点及时间

本次年审采取现场受理方式。年审现场受理点为:柳州市人才公寓(市轨道集团项目)物业办公室。

年审现场受理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7日每日8:00-20:00(含周六、周日)。

三、年审需提交资料

(一)《2023年柳州市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年审资格申报表》(附件1或附件2)

1.如申请人和共住人的有关信息与2022年申请资格审核提交的材料信息无变化的,年审家庭应到年审现场受理点核对附件1,并签字确认。

2.如申请人和共住人的有关信息与2022年申请资格审核提交的材料信息有变化的,年审家庭应自行登录广西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liuzhou.gov.cn),在《关于开展2023年柳州市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审工作的公告》中下载附件2,填写并签字确认后,将原件提交至年审现场受理点。对变动内容,应同步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到年审现场受理点核对;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新增共住人身份证、新生儿出生证明等。

(二)身份证及婚姻现状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

1.申请人及共住人身份证;

2.已婚家庭需提供结婚证;

3.离异单身家庭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者法院认可生效的法律文件;

4.丧偶单身家庭需提供结婚及配偶死亡证明材料。

注意:以上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到年审现场受理点由市轨道集团负责年审的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三)现工作单位证明

年审家庭应自行通过广西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liuzhou.gov.cn),在《关于开展2023年柳州市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审工作的公告》中下载附件3,填写并由现工作单位盖章后提交原件至年审现场受理点。

四、工作流程

(一)年审材料及住房使用情况核查: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9日,由市轨道集团对年审家庭材料进行收集,对其住房使用、租赁合同履约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材料(附件1、2、3)移交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二)政府购房(租房)补贴情况核查及在本市工作情况核查: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5日,由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根据市轨道集团提供的年审家庭信息及材料,对其是否享受政府购房(租房)补贴情况及是否在柳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材料(附件1、2、3)移交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三)房产核查: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8日,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根据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提供的年审家庭信息及材料开展年审家庭的不动产信息核查。

(四)汇总呈报:2024年1月5日前,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根据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并将审核结果汇总上报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公示和公告:年审结果在广西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liu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审核结果,通过公告方式在广西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后续相关手续由市轨道集团牵头推进办理。

五、住房保障与退出

(一)经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继续享受保障。

(二)经审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应退出保障,并配合办理退出相关手续。

(三)未参加年审或不配合提供年审材料的家庭视同主动放弃住房保障资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终止此类家庭保障资格,由市轨道集团联系相关家庭办理相关手续。

六、注意事项

(一)对弄虚作假家庭,一经核实取消其保障资格,收回人才公寓。

(二)为便于开展2023年住房保障年审工作,现将有关部门咨询电话公布如下:

1.涉及申请人提交年审材料及其住房使用、租赁合同履约情况方面的问题,可咨询市轨道集团,电话:0772-2502282.

2.涉及申请对象类别、享受政府购房(租房)补贴情况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柳州市人才服务和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电话:0772-2865672。

3.涉及申请人家庭成员房产及住房保障情况核查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柳州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电话:0772-8855357。

附件:1.2023年柳州市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年审

资格申报表(信息无变化)

2.2023年柳州市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家庭年审

资格申报表(信息有变化)

3.现工作单位证明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西柳州市轨道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原文地址:http://zjj.liuzhou.gov.cn/zwgk/fdzdgknr/bzxzf/fphtcxx/t19700101_33861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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