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成果质量评价参考标准 |
序号 | 评分标准(招标控制价编制和审核) |
一 | 工程量清单编制是否规范(以下每发现一处扣1分,上限扣15分) |
1 | 不按清单规范进行项目划分,清单该分列不分列的,不该分列却分列的。 |
2 |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是否准确全面。 |
3 |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等不符合计价规范的。 |
4 | 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重项的。 |
5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未列项。 |
6 | 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施工难度大以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工程项目没有技术分析资料,对需要特别论证的措施项目,没有建设单位提供的充分论证及必要的专家意见。 |
二 | 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上限扣15分) |
1 | 工程量计算未按现行计算规范规定的计算规则进行计量,或者漏算、错算,每发现一处扣1分;工程量计算各项偏差绝对值累计影响总造价3%以内不扣分,超过的,每增加0.1%扣0.5分。 |
三 | 取费是否符合规定(以下每发现一处扣1分,上限扣10分) |
1 | 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组织措施费、总承包服务费、甲供材料费等费用存在遗漏或计价程序、取费基数、费率出现错误的。 |
四 | 主要分部分项与措施项目造价是否合理(以下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分上限20分) |
1 | 综合单价未按项目特征和预算定额进行组价,定额套用出现错、漏、重,定额换算不完整不准确,组价工程量计算出现差错的。 |
2 | 措施项目不齐全,采用的施工方案无法满足施工要求的。 |
3 | 人工单价、施工机械单价未执行发布单价的。 |
4 | 材料价格无出处(信息价或询价记录),或相同材料价格不一致却未作说明的。 |
5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时未考虑安全专项施工措施费用。 |
五 | 编制说明是否规范(以下每发现一处扣1分,上限扣10分) |
1 | 成果文件编制说明未按照本省操作规程及质量导则要求,未说明或表述不清的。 |
2 | 编制说明与招标控制价实际编制不符的。 |
3 | 材料是暂估,或有品牌要求没有说明的。 |
4 | 暂估工程量无计算依据且没有进行说明。 |
5 | 补充的工程量清单未在编制说明中明确该项目包含范围、工作内容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
六 | 报告质量是否符合规定(以下每发现一处扣1分,上限扣5分) |
1 | 咨询成果报告书封面、扉页、正文、成果文件等必备的内容缺失的。 |
2 | 咨询成果报告书中工程概况、编审范围、编审依据、编审金额、编审口径等内容不完整,或表述不清晰规范。 |
3 | 报告书中项目负责人、专业咨询人员未签字或盖章,咨询企业未盖企业公章。 |
七 | 档案管理是否符合规定(上限扣10分) |
1 | 未签订书面咨询合同的直接扣4分。 |
2 | 咨询合同签订不规范的,如签订时间、收费标准、完成时间咨询期限、成果质量、违约责任等没有或不明确的,合同内容每缺一项扣0.2分,上限扣2分。 |
3 | 成果文件未按《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归档和整理,每缺一项扣0.2,上限扣2分。 |
4 | 三级质量控制流程单上三级复核书记录内容不完整,签名、印章、日期不全,内容每缺一项扣0.5,上限扣2分。 |
八 | 流程控制是否符合规定(上限扣10分) |
1 | 咨询企业接受任务后,未制订咨询项目实施方案扣 1 分;未确定项目工作小组和确定项目负责人,每项扣 0.5,上限扣 1 分 |
2 | 咨询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不完备,每项扣 0.2 分,上限扣 1 分。 |
3 | 咨询流程每缺少一项扣0.5分,上限扣 2分。 |
4 | 未经过专业咨询人员自校、审核、审定的企业内部三级复核程序,或三级复核少于3人的,直接扣5分。 |
九 | 成果时限是否符合规定(上限扣5分) |
1 | 咨询成果完成时间由于咨询企业原因造成延期的,每超过 1 个月扣 1分,上限扣5分。 |
十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判定该咨询成果文件不合格 |
1 | 超个人执业范围承接业务,编制人不具有一、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审核人、审定人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
2 | 出具有虚假记载(无图纸、无底稿或用章虚假)、误导性陈述的成果文件、故意抬高或压低工程造价等违法违规情形的。 |
3 | 单项误差率±10%及以上的项目占所有项目数量 10%以上(工程总承包招标控制价除外),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综合误差率 5%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