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与总体要求
近期,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围绕建筑行业资质监管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旨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各方主体责任。这些政策是在全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议 和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要求的背景下出台的,强调通过厘清责任边界、加强联合检查与专业监管,切实消除责任盲区。
政策要求各县(市、区)质量监督机构加强对建筑工地开展的专项检查、定期巡查和执法稽查,并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公开通报。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监管力量下沉,确保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
二、核心政策内容解读
(一)资质监管与责任主体明确
根据《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建筑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科)具体负责区属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
在资质管理方面,政策延续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基本框架,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企业需按照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相应资质,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二)全过程质量监管体系
1. 强化各方责任主体监管
政策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提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
建设单位:重点监管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意见》情况,督促首要责任落实到位勘察单位:监管工程勘察是否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开展,地基验槽情况是否与地质勘察报告相符设计单位:监管是否按强制性标准和条文进行工程设计,设计变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单位:监管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对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工程技术资料的同步性、真实性监理单位:监管执行工程监理规范情况,现场工程质量把关严格性,监理资料规范性等2. 监理单位专项检查
2025年8月起,白城市对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开展监理单位履职尽责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监理机构建设、人员到岗管理、监理现场管理、质量控制四个方面。要求项目总监依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到岗履职,监理人员变更需履行备案程序,并按规定安排相应资格人员顶岗。
3. 政府公建项目全过程管理
根据《强化政府公建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的实施方案》,市本级政府投资的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采取代建模式,由市住建局依法依规确定代建单位。项目建设实施过程由代建单位负责招标采购、施工组织、参建管理、验收等工作,建立了从前期到后期的全链条监管机制。
(三)监督检查方式创新
政策提出了多种创新的监督检查方式:
"四不二直"检查: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招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工作方式专项突袭活动:不定期、不定时组织开展对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隐蔽工程等专项质量检查信息化监管:强化信息化建设,要求监理人员全部录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并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要求三、政策实施要点与影响分析
(一)企业应对要点
建筑企业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资质合规性:确保企业资质符合最新规定,及时办理资质申请、变更等手续
2.人员管理:加强项目人员到岗履职管理,严格执行实名制要求
3.过程控制:完善质量管控体系,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和条文要求
4.资料管理:确保工程技术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准确、真实、齐全
(二)监管趋势判断
从政策导向看,白城市建筑行业资质监管呈现以下趋势:
监管常态化:从阶段性整治转向常态化监管,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责任具体化:通过"两场联动"、质量终身责任承诺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各方主体责任手段多元化:结合专项检查、巡查、信息化监管等多种手段,形成监管合力信息公开化:建立通报工作机制,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公开,增强监管透明度(三)政策协同效应
最新政策与既有法律法规形成有效衔接,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建筑行业监管制度体系。
白城市建筑行业资质监管最新政策体现了从严监管、全过程监管的指导思想,通过明确责任、创新方式、强化执行,致力于提升建筑行业整体质量水平。各建筑市场主体应认真学习政策要求,主动适应监管变化,共同促进白城市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