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巴中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巴执业勘察设计企业、相关注册人员:
为加强对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函〔2023〕2005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人员“双随机”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数量
本次“双随机”检查的范围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抽取受检企业(见附件1)和登记并注册在我市的勘察设计企业及其注册人员(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不少于1家)。另对2022年1月1日以来在我市从事建筑活动的市外勘察设计企业,随机抽取不少于2家。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条件检查
1.检查勘察设计企业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及数量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规定的配置要求;
2.注册在企业的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是否存在“挂证”行为,其个人业绩、个人执业行为是否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企业市场行为检查
勘察设计企业有无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的,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以及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
三、检查方式
由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同开展,采用网络检查、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等方式,对被检查的勘察设计企业及其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开展核查。其中,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随机抽取的企业由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核查;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对其他随机抽取的企业开展核查。
四、检查时间及程序
(一)检查阶段(2023年7月5日-7月25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抽取的受检企业开展检查,并于7月25日前,将《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人员“双随机”检查情况核查表》(附件2)反馈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各地反馈情况,将重点选取部分勘察设计企业进行督查并现场复核。
(二)整改阶段(2023年7月25日-11月25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存在问题的勘察设计企业或相关注册人员按时按质将问题整改到位。对存在问题的勘察设计企业或相关注册人员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报,对不满足资质标准的勘察设计企业限期3个月整改,并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进行标注。
(三)总结阶段(2023年11月25日-11月30日)。整改期限到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法对仍未满足资质标准的勘察设计企业撤回相关资质,对核实存在“挂证”行为的注册人员撤销其注册许可。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同步会同有关部门对其予以不良行为记录扣分、行政处罚,并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本年度检查和处理情况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并在“四川省双随机监管平台”中按要求录入检查和处理结果。
五、工作要求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高“双随机”检查质量,对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依法整治一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人员,对问题较多的企业及项目,要进行重点督查。受检企业和人员应秉承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检查内容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并积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
附件:1.
勘察设计企业受检名单.docx
2.
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人员“双随机”检查情况核查表.docx
3.
“双随机”检查情况的报告(模板).docx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