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邢台市行政区域内的劳务资质相关手续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委托服务内容
1. 甲方因经营需要,委托乙方代为办理如下劳务资质手续:________(如: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审查和招收备案审查 等),具体以双方确认的《资质办理清单》为准。
2.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及资质标准,代为提交申请、沟通协调、领取证照,并在合法合规范围内协助甲方满足审批机关的资质要求。
二、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本协议项下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包括代办服务费、咨询费、材料费及其他必要开支。费用的具体分项可参照双方确认的报价明细表。
2. 付款方式:甲方应于 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前支付人民币 ________ 元作为预付款;资质办理完毕并经甲方确认后 ________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3. 乙方收款前应当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按约定时限支付。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资质办理进展,并对乙方服务进行监督。
2. 甲方应如实、及时提供办理资质所需的营业执照、人员证明、财务报表等全部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3.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及金额支付服务费用。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邢台市审批要求,高效、专业地开展代办服务。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配合,并按时支付费用。
3. 乙方应对在履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经营信息等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终止而终止。
四、履行期限
1.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且甲方提供齐全材料之日起 ________ 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资质办理。如因政策调整、审批机关原因等非乙方责任导致期限延长的,完成时间相应顺延。
五、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经对方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服务总费用 ________% 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守约方仍有权要求赔偿。
2. 因甲方提供虚假材料、延迟支付费用等原因导致资质办理失败或产生其他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已支付费用不予退还。
3. 因乙方重大过失或故意行为导致资质办理失败、延误或甲方遭受处罚的,乙方应退还已收费用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合同解除
1. 除前述违约责任条款约定外,双方亦可在协商一致基础上解除合同。
2. 如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大规模流行性疾病、法律法规或政策重大变动等)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双方根据实际已完成工作量结算费用。
七、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1.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及邢台市新颁布法律法规或政策导致协议条款与之抵触的,双方应依最新规定协商调整。
甲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