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三级资质动态核查,是企业取得资质后必须持续面对的“体检”。它并非实时监控,而是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主导的定期检查,核查前会下发通知并公布名单。其核心目的是确保企业始终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要求,特别是人员和技术条件是否“名实相符”。一旦核查不合格,企业将面临限期整改、暂停承揽新工程、甚至被撤回资质的风险。
那么,动态核查主要查哪些人员和技术要求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关键方面来看:
一、核心人员配置是核查的重中之重
这是核查中最关键、也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主要目的是整顿人员“挂靠”等乱象。
1. 技术负责人:必须满足资质标准中对该类别三级资质技术负责人的专业、职称(通常要求中级及以上)和工作经历要求。核查时会重点核验其职称证书、及个人业绩。
2. 注册建造师:企业需保证注册建造师的数量、专业类别符合三级资质标准。核查时,主管部门会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系统比对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受聘单位是否一致,查处“人证分离”的情况。对于一年内变更注册单位2次及以上的建造师,其所在企业会被列为重点核查对象。
3. 职称人员及技术工人: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数量和专业需达标,考核依据是职称证书的岗位专业或所学专业。技术工人需持有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数量满足要求。
重要规则:同一个人拥有多个证书(如同时有建造师证和职称证),可作为多人分别考核;但若只有注册证书和技术职称,则可同时作为注册人员和职称人员考核。企业申请多个资质时,每类人员需分别满足要求,数量不累加。
二、企业基础条件与资产情况
1. 证照有效性:核查企业营业执照、建筑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登记信息是否与实际一致。
2. 资产要求:企业净资产等财务指标需持续满足三级资质标准。核查可能涉及验资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等材料。
三、技术装备与办公场所
如果申请的资质标准中对技术装备或厂房有明确要求,核查时需要企业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并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四、其他重点核查情形
除了常规项,有以下情况的企业会被重点核查:
发生过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转包、违法分包、资质申请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企业。
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资质的企业。
企业主要人员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存在“挂证”嫌疑的。
长期(如三年内)未承揽工程的企业,会被额外核查其人员是否仍保持满足标准的状态。
核查流程与结果处理
企业需按通知要求,准备并提交加盖公章的核查材料电子扫描件及部分纸质原件。主管部门通过信息化平台(如“智慧住建平台”)进行核查。
合格:可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不合格:将收到《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在监管平台被标注“资质异常”。整改期间,不得申请资质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工程。逾期仍未达标的企业,资质将被依法撤回。
面对严格且专业的动态核查,许多建筑企业会选择与专业的服务机构合作,确保自身资质持续合规。例如建管家,就是一家专注于建筑资质办理与资质维护服务的机构,能够为企业提供从人员配置、材料准备到持续维护的全流程专业支持,帮助企业平稳通过各类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