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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保密规定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3-05-05 17:34:38

https://jian-housekeeper.oss-cn-beijing.aliyuncs.com/news/bannerImage/39368.jpg

一、保密责任

(一)维护招标或投标保密工作的机构、部门和人员应切实履行保密义务,保护招标(投标)文件、招标(投标)文件中涉及的全部保密内容,不得泄露或者提供给非相关方。

(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其它相关材料中包含的商业机密,应当在招投标结束后12个月内保密。

(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它有关材料中含有国家秘密、企业秘密或者其它机构及其他单位的秘密的,在招投标结束后应当保密。

二、保密措施

(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其它有关材料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标组织单位有关规定或者约定进行存储、使用和传输,不得上交政府部门、新闻出版单位和其他第三者。

(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所有有关材料应处于机械、电子保护的情况下,以确保安全,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复制和泄露。

(三)对于可能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它有关材料造成损坏、泄露或者其它形式损害的行为,应予以严格禁止。

(四)招标开标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其它附件及文件等保密内容,不得向非招标文件约定参与者披露。

(五)组织投标人或招标人之间公开商讨招标或投标文件时,必须严格遵守前述保密责任及保密措施,不得透露任何可能影响招投标的保密内容。

总之,以上所述都是招投标部门的保密规定,各机构和人员都必须履行其相应的保密义务,严格遵守保密责任和保密措施,才能有效地保护招投标文件,把招标过程做到位,实现招标的真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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