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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新规对两项资质有哪些明确要求?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2-25 13: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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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领域近年来改革动作频频,尤其是对投标人资质的审核,正从过去的“看牌子”、“数业绩”向更精细化、标准化和智能化的方向转变。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新规,特别是对投标人业绩资质信用资质提出了更为明确和具体的要求,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投标策略与中标概率。理解这些新要求,是当前市场参与者必须掌握的“必修课”。

一、 业绩资质:从“有”到“优”的量化考评

过去,招标文件对业绩的要求往往比较笼统,比如“具有类似项目经验”,给人为操作留下了空间。新规之下,业绩要求正变得具体化、参数化和可验证化

1. 业绩信息的统一公示与互认

根据湖北省的最新意见,正在建立全省统一的投标主体信息库,其中明确涵盖“业绩奖项”等信息,并实现主体信息在各电子交易平台间“一地注册、全省通用”。这意味着,企业在一个平台录入的业绩,将在全省范围内被认可,减少了重复提交、重复证明的繁琐。这些业绩信息将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依法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虚假业绩的生存空间被大幅压缩。

2. 业绩评审的客观化与“暗标盲评”

新规大力推行技术层面的革新来保障业绩评审的公正性。例如,湖北省要求加大“暗标盲评”实施力度,在评标环节隐匿投标人名称、标识等信息,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盲评”。这项措施直接针对的是“业绩崇拜”或“关系业绩”,迫使评标专家只能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技术方案、量化参数来打分,从而更客观地评价业绩的实际含金量,而非仅仅看是哪家公司完成的。

3. 对特定领域业绩的权重调整

国家层面的指导意见也指出,要改进评标方法,例如在勘察设计项目评标中突出技术因素、相应增加权重。这可以理解为,对于技术复杂的项目,与项目直接相关的、能体现技术创新和解决能力的专项业绩,其评分权重可能会被提高。反之,与项目核心技术关联度不高的泛化业绩,得分贡献会降低。这引导企业积累与自身核心技术优势匹配的深度业绩,而非单纯追求业绩数量。

参考与支撑:这些变化与《“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中强调的“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一脉相承。实践中,可参考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发布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交易平台认证技术规范》等标准,其中对业绩等数据的结构化填报、共享接口均有详细规定,为新规落地提供了技术依据。

二、 信用资质:从“单点处罚”到“全景画像”的穿透管理

信用已不再是投标时的“敲门砖”那么简单,而是贯穿投标、履约乃至事后评价的全周期“通行证”。新规对信用资质的管理,呈现出全景化、联动化和穿透化的特点。

1. 建立统一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与联合惩戒

国务院办公厅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招标投标领域统一分级分类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并规范信用评价应用。这意味着,未来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的信用评价将有可对照的标准,避免“一地失信、他地投标”的漏洞。新规强化了失信联合惩戒的力度。例如,湖北省规定,对受到行政处罚的投标人,信息将上传至“信用湖北”平台,并实施联合惩戒,且惩戒主体将逐步从企业延伸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这种“责任到人”的惩戒,极大地提高了违法成本。

2. 信用信息在评标中的直接应用

新规鼓励在评标中积极试行投标人信用等客观量化评审。可以预见,信用等级(如AAA、AA、A级)或将作为一个明确的评分项,以固定分值或系数调整的方式直接影响投标总分。某些地方已在探索的“信用分”制度,可能会得到更广泛的推广。信用良好的企业将在价格、技术评分之外,获得额外的竞争优势。

3. 人工智能赋能的全链条信用监管

信用资质的审核不再局限于投标前的文件审查。通过“人工智能+监管”模式,监管部门可以建立“预警—分办—处置—督办—反馈”的闭环机制,对招标投标全链条进行监测。例如,系统可以自动比对投标人历史履约数据、行政处罚记录、关联公司信息等,对存在围标串标风险、履约能力存疑的企业进行自动预警。这种穿透式监管,使得试图用“马甲”公司投标、或者有不良履约记录的企业难以遁形。

参考与支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是联合惩戒的政策基石。可以关注像《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国家标准(GB/T 23794-2015)等,这些标准为如何科学设定信用评价指标提供了方法论。一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白皮书),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也可作为信用资质的有力辅助证明。

核心影响与应对建议

综合来看,新规对两项资质的明确要求,核心导向是“数据说话、信用护航、全程透明”

对企业的影响:过去依赖“人脉”、“资质挂靠”的生存模式将难以为继。企业必须苦练内功,注重项目绩效,积累真实、优质、可验证的业绩;同时必须像爱护眼睛一样珍视企业信用,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合规文化,因为任何一次行政处罚或违约都可能被记录并放大,影响未来多年的投标机会。

对招标人的影响:招标人拥有了更强大的工具(统一信息库、智能辅助评标、信用数据)来甄选优质合作伙伴,但同时也被压实了主体责任,需在招标文件中科学、合理地设置业绩和信用要求,并接受更严格的监督。

应对建议

1.数字化转型:尽快完成企业在省级统一信息库的信息注册与维护,确保业绩、人员、信用等信息准确、完整、及时更新。

2.业绩管理精细化:建立企业自身的项目业绩档案库,注重收集能体现技术难度、创新性和客户好评的详实材料(如图纸、验收报告、用户证明等),而不仅仅是合同额。

3.信用建设常态化:定期进行信用自查,可主动申请第三方信用评级,将信用管理纳入企业日常法务与合规工作。

招标新规对两项资质的明确要求,是推动市场从“关系竞争”走向“质量与信用竞争”的关键一步。只有真正具备核心竞争力与良好商誉的企业,才能在日益规范、透明的市场环境中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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