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连续发布多份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其中不乏因提供虚假材料、业绩造假而被撤销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这类事件往往伴随着一个更为沉重的问题:资质被撤销后,那些由该企业承建但尚未完工的公路项目,即所谓的“烂尾”工程,究竟该由谁来“买单”?这不仅关乎巨额的经济损失,更关系到公共安全与社会信任。
一、 资质撤销的“多米诺骨牌”:从个人失信到工程停滞
资质撤销的直接诱因往往是企业或个人的弄虚作假。例如,有企业利用虚假的“广东启新模具有限公司3厂房机电安装工程”业绩申请资质,也有个人违规将一级建造师证书注册在其他单位,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这些行为在申请阶段或许能蒙混过关,但一旦在动态核查或事后举报中被查实,行政处罚便随之而来。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许可的,不仅资质会被撤销,且企业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对于个人,如一级建造师,同样面临注册被撤销且3年内不得再次注册的处罚。这意味着,企业瞬间失去了承揽相应等级工程的法定资格。
资质撤销的“板子”打在企业身上,冲击波却会传导至具体的工程项目。一个正在施工中的公路项目,总承包单位突然失去了法定资质,其法律地位和履约能力即刻陷入不确定状态。项目是继续由已无资质的企业施工,还是必须更换承包方?后续的工程质量、工期延误、合同纠纷等一系列问题接踵而至,极易导致项目停滞,形成“烂尾”。
二、 追责链条:谁该为“烂尾”负主要责任?
“烂尾”工程的责任认定是一个复杂的法律与实务问题,不能简单归咎于某一方,而需梳理清晰的追责链条。
1. 涉事施工企业:首要责任与合同风险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质的企业,是这场风波的始作俑者,必须承担首要责任。其行为不仅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和行业管理规定,更对合同相对方(建设单位)构成了根本性违约。虽然根据相关法律分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施工单位资质被撤销,已履行部分的合同效力可能不受影响,但企业丧失了继续履行的法定资格,必然构成违约。建设单位有权依据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赔偿因工程停滞、更换施工单位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 建设单位(业主方):审查失职与风险管控
建设单位也并非毫无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将面临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尽管企业投标时资质齐全,但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有进行持续、动态的资质合规审查?是否建立了对承包商关键人员(如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真实性的核查机制?如果建设单位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特别是在资质动态管理背景下,可能需要自行承担部分风险损失。
3. 招投标环节的“防火墙”失效
招投标本应是筛选合格承包商的关键程序。但如果投标企业使用虚假业绩中标,暴露出评标环节对业绩真实性核验的不足。例如,对于代表工程业绩,是否要求提供更详实的证明文件(如竣工验收报告、审计结算单等)并进行必要的核查?招投标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若存在过失,也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确保中标单位的实力真实可靠,是预防后续“烂尾”的第一道防线。
4. 监管部门的动态管理与信用惩戒
资质审批后的动态监管至关重要。住建部门通过“四库一平台”等信息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业绩造假“零容忍”,并公开撤销处罚决定,形成强大震慑。这不仅是处罚,更是为了净化市场。未来,应进一步强化信用体系的联动惩戒,将存在资质造假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在招投标、融资、市场准入等方面予以限制,提高其违法成本。
三、 政策规范与数据支撑:构建长效治理机制
解决“烂尾”工程之痛,需从国家政策与行业规范层面系统施策。
强化资质动态核查与信息公开:参考住建部近年来频繁发布的撤销公告,监管趋势是常态化、精准化的资质事后核查。建议进一步扩大业绩现场核查的比例,并利用大数据比对技术,提升发现造假的能力。所有行政处罚决定应全面公开,形成社会监督。
推行工程担保与保险制度:借鉴国际经验,强制要求大型工程项目承包商提供履约保函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一旦承包商因资质等问题无法履约,担保方或保险方可以介入,提供资金或组织新的施工力量,避免工程彻底停摆,为建设单位提供兜底保障。
明确合同范本中的风险条款: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应明确约定承包商资质真实性承诺、资质动态维持义务,以及因资质被撤销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的违约责任、清算和移交程序。这能为处理此类纠纷提供清晰的合同依据。
参考行业白皮书与标准数据: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等相关机构发布的行业报告,建筑业企业资质造假仍是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突出风险点之一。应推动行业建立更权威的工程业绩数据标准库,实现业绩信息的可追溯、不可篡改,从源头上杜绝造假。
“一级资质公路撤销,谁该为‘烂尾’工程买单?”这个问题没有单一的答案。它是一条由失信企业、失察业主、尚有漏洞的招投标流程共同作用导致的责任链。根治这一问题,必须多管齐下:前端靠严准入、强核查,堵住造假漏洞;中端靠重合同、明责任,合理分配风险;后端靠严惩戒、广公开,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环境。唯有如此,才能让“资质”真正代表实力,让每条公路都能从蓝图通达现实,而非中途沦为无人负责的“烂尾”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