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质级别与业务范围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分为一级和二级两个级别。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建设工程中消防设施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及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且工程规模不受限制。二级资质企业则主要承担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4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以及火灾危险性为丙类及以下的厂房、库房的消防设施工程。
二、一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信要求
1.法人资格: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金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960万元。
3.工程业绩: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不少于3项,其中3项均需包含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及自动灭火系统,至少1项包含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防烟排烟系统。
4.收入要求: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
(二)技术条件要求
1.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消防设施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不少于2项,需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专业人员配置:
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防烟排烟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2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2项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3.专业结构:电气、自动化、给水排水、暖通专业各不少于3人。
4.高级人才:注册电气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三)技术装备与管理水平
企业需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工作场所,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三、二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信要求
1.法人资格: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金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
3.工程业绩: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4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不少于2项,其中2项均需包含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至少1项包含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防烟排烟系统。
4.收入要求: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800万元。
(二)技术条件要求
1.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和施工经历,并主持完成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2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不少于2项,需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专业人员配置:
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2名。其中不少于1人具有至少1项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不少于1人具有至少1项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不少于1人具有至少1项防烟排烟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3.专业结构:电气、自动化、给水排水、暖通专业各不少于2人。
4.高级人才:注册电气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三)技术装备与管理水平
同样需要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工作场所,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相关管理制度。
四、资质申请与注意事项
1.申请原则:新设立企业只能申请二级资质,除对净资产和工程业绩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需符合二级资质标准。
2.业绩认定:所有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均指已竣工并经消防验收质量合格的消防设施工程。
3.资质升级:企业申请二级晋升一级资质时,需满足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要求。
4.人员要求:除专业技术人员外,企业还需配备一定数量的注册建造师、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