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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资质改革后,如何有效加强事中与事后监管?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2-23 11: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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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业务资质许可“放管服”改革,特别是告知承诺制的全面推行,大幅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激发了市场活力。“宽进”之后,“严管”必须跟上。事中事后监管不再是可有可无的补充,而是确保改革成效、维护市场公平与安全的核心环节。那么,在资质改革背景下,如何构建并运行一套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呢?结合近期国家政策与地方实践,可以从以下几个关键维度入手。

一、夯实监管根基:以“互联网+”与数据驱动全链条监管

有效的监管首先依赖于精准、实时、高质量的数据。国家能源局正不断夯实信息数据基础,其核心抓手是“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该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实时共享、持证企业资料完善等功能,要求监管机构及时、准确地录入和更新许可信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全流程数据。这不仅仅是信息归档,更是为基于数据的风险预警和精准监管提供了可能。例如,系统的事中事后核查功能,被明确用于对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许可事项,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6个月内实现全覆盖核查。这个“6个月”的核查时限,就是一个具体的监管参数,确保了核查的时效性和强制性,避免了监管空白期过长。

二、明确监管焦点:实施全覆盖核查与问题导向式监管

事中事后监管不能“撒胡椒面”,必须有清晰的焦点和严格的标准。

1.全覆盖核查是底线。告知承诺制意味着企业“一诺即入”,但的核查责任并未减轻。如湖南能源监管办在2024年共对354家企业开展了事中事后核查,针对发现问题下达了58份整改通知书,并对44家企业(21家重新核定、23家注销)的许可证进行了处置。这些具体数据表明,核查是动真格的,且处置措施形成了从整改、重新核验到注销的梯度。

2.突出问题导向是核心。监管资源应聚焦于高风险领域。福建能源监管办的做法具有代表性:他们重点核查申请前后许可条件人员发生重大变化、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并建立核查分析对比台账。对于被投诉举报或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湖南能源监管办会立即启动现场核查。这种以问题为导向的监管,能将有限的行政资源用于刀刃上,提升监管效能。

三、强化监管手段:融合信用惩戒与依法从严查处

单纯的行政检查已不足以形成足够威慑,必须将信用手段与法律手段深度结合。

1.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 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是明确的工作要求。这意味着监管将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措施。对于失信行为,需依据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行为清单,规范界定轻微、较重和严重失信等级,并依法依规实施相应惩戒。信用评价结果可以与企业抽查概率、业务办理便利度等直接挂钩,实现“守信者无事不扰,失信者利剑高悬”。

2.依法从严查处形成震慑。对于监管中发现的硬性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湖南能源监管办对以隐瞒或欺骗手段骗取许可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24年共对18家企业采取了行政处罚措施。国家能源局也明确,对此类问题可依法采取责令整改、撤销许可决定、行政处罚等措施。严格的执法是维护资质许可权威性的最终保障。

四、优化监管流程:注重服务沟通与标准化规范

高效的监管不仅是“管”,更是“服”,需要在流程上体现规范与温度。

1.核查前的沟通与告知。福建能源监管办在核查发起前,会主动联系企业负责人,告知核查目的、内容和注意事项;对于未及时报送材料的企业,会发送核查提醒通知书。这种做法体现了程序公正,也有利于提升企业配合度,保障核查工作高效有序。

2.执行统一的标准化规范。监管行为本身也需要被规范。相关工作要求监管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标准化规范要求。湖南能源监管办为此专门制订了《电力业务资质许可事中事后核查工作制度(试行)》,以规范核查的时间、方式及问题处理流程。制度的建立确保了监管行为的统一性和可预期性。

五、拓展监管维度:关注改革新业态与权益保障

随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监管视野也需与时俱进。例如,针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中出现的供电区域权重叠、经营权纠纷等问题,国家能源局明确要求,供电企业不得在已许可的增量配电区域内发展新用户,并需在许可证副本上统一标注“不含已许可的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这一具体规定,正是事中事后监管介入改革深水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电网安全运行的生动体现。

电力资质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是一个以数据为基、以问题为眼、以信用为尺、以法律为剑、以规范为轨、以发展为导向的立体化系统工程。它要求监管机构从被动审批转向主动作为,从事后惩罚转向事中干预与全程服务,最终目标是构建一个诚信、公平、安全、高效的电力市场环境。改革的“放”与监管的“管”如同车之两轮,只有协同并进,才能驱动电力行业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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