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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需要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吗?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2-22 09:55:36

建筑工人持有的各类,不仅是个人专业能力的证明,更是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和高质量发展的基石。那么,这些证书是否需要定期进行继续教育?答案是明确且肯定的。继续教育是证书保持有效、持证人维持执业资格的必要环节,其要求、周期和内容均有明确的法规和行业标准作为依据。

一、 主要证书类型的继续教育要求与周期

建筑行业证书种类繁多,继续教育的周期和学时要求各不相同,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1.“安管人员”(A/B/C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持证人需在有效期内参加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24学时,方可在期满前办理延期。这既是证书复审的硬性要求,也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一环。

2.建造师(注册建造师):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人员,注册建造师的继续教育要求更为系统。其注册有效期同样为3年,在一个注册有效期内,需完成共计12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各60学时。这是确保建造师知识体系与时俱进、管理水平持续提升的关键制度。

3.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俗称“八大员”、“七大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等岗位。这部分人员的继续教育要求最为频繁和严格。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相关规定,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次年起,每年均应参加不少于32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专业岗位知识不少于22学时。还有一个“两年累计”的考核标准:如果持证人2年内累计继续教育学时不满64学时,或者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其原有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将作废,需要重新参加培训测试以获得新证书。例如,某施工员的证书发证日期为2024年5月,那么他需要在2025年5月至2026年5月期间完成至少32学时,并在2026年5月至2027年5月期间再完成至少32学时,以满足两年64学时的要求。

4.建筑特种作业人员(特种工):从事高处作业、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其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但需要每3年进行一次复审。在证书有效期内,持证人每年应当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学时)。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于期满前3个月内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

5.其他证书:如安全员ABC证通常随“安管人员”管理,每3年继续教育;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也遵循每3年复审的规定。

二、 政策依据与规范解读

上述要求并非培训机构或企业的自行规定,而是源于国家层面的法规和部门规章,具有强制性。

对于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其核心依据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人才函〔2019〕22号)等文件。这些规定将继续教育作为岗位证书动态管理的基础,旨在推动从业人员持续学习新标准、新技术、新工艺。

对于“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则分别依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其出发点牢牢紧扣安全生产,通过强制性的定期再培训,不断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含建造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是总领性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各行业(如住建部门对建造师)在此基础上制定了更具体的实施细则。

三、 重要提醒与常见误区

1.逾期后果严重:绝大多数证书的继续教育或复审都有明确的时间窗口(通常是期满前3个月内)。一旦逾期未办理,证书将面临自动失效作废的风险。持证人需要重新参加考核取证,费时费力且影响执业。

2.学时要求是硬指标:无论是每年的32学时,还是三年的24学时、120学时,都是必须完成的硬性指标。许多地区已实现继续教育学时在线登记和核查,数据直接关联证书状态,无法补录或替代。

3.选择正规培训渠道:继续教育应选择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可或备案的培训机构进行。其培训内容、学时记录和考核结果才被官方认可,确保学习质量与证书延期的有效性。

建筑工人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不仅“需要”定期继续教育,而且其周期、学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绝非形式主义,而是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从业人员职业成长的核心制度之一。作为持证人,主动了解自己所持证书的继续教育政策,按时按质完成学习,既是对自身职业发展的负责,也是对工程建设行业和社会公共安全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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