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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剥离后工程质量的追溯与责任认定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2-21 17:37:28

1.责任主体不变原则

承包单位作为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不因资质剥离或合同主体变更而免除其原始合同项下的质量责任。资质剥离(如通过分立、重组等方式转移资质)后,原承包单位仍需对剥离前承建工程的质量问题承担法定责任。

2.终身责任追究制度

我国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对任职期间经手的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即使已离职、退休或单位资质发生剥离,只要在岗期间工程出现质量事故或严重问题,仍依法追责。

3.连带责任认定

违法分包/转包:总承包单位违法分包或转包的,对分包/转包部分的质量问题,总承包单位与接受分包/转包方承担连带责任。资质剥离不影响该连带责任的追溯。

发包人过错:若因发包人指定分包、提供错误设计、不合格材料或压缩合理工期导致质量问题的,发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4.追责条件与程序

县级以上住建部门对以下情形追究责任(含资质剥离前的责任主体):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因质量引发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因质量原因无法正常使用;

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追责依据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备案信息。

5.责任承担形式

责任方需承担修复、返工、改建费用,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面临罚款、停业整顿、降低或吊销资质等行政处罚。

资质剥离不切断质量责任链条,原承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仍依法承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并依据合同关系、分包合法性及过错程度确定连带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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