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评审中,工程业绩的认定是决定企业能否成功获取或升级资质的关键环节。其认定标准并非单一维度,而是由一系列相互关联、环环相扣的核心要素构成,共同确保了业绩的真实性、合规性与有效性。本文将结合现行政策与平台数据要求,对这些核心要素进行系统梳理。
一、 平台数据等级:业绩认定的数字化基石
自2024年以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全国平台”)及各省公开平台已成为业绩认定的主要依据,数据等级是首要门槛。
等级要求:根据住建部及各省最新政策,用于资质申报的企业和个人业绩,在平台相关模块的数据等级原则上需达到B级及以上。对于申请由住建部直接审批的资质,企业业绩甚至要求是平台上的A级工程项目。
模块完整性:数据等级要求覆盖多个关键信息模块,缺一不可。具体包括:
工程基本信息:数据等级需为B级及以上。
施工许可信息:对于房建、市政等需要施工许可的工程,此模块数据等级需为B级及以上。依法免办施工许可证的项目除外。
竣工验收(或备案)信息:此模块数据等级需为B级及以上,且需记载相关企业与人员信息。
业绩技术指标信息:这是直接反映工程规模是否达标的模块,其数据等级需为B级及以上,且其中记载的“工程项目规模等级及详细技术指标”必须与所申报资质标准要求完全相符。
合同信息:对于矿山、电力、机电等行业总承包及专业承包资质,合同信息模块的数据等级也需达到B级及以上。
若“业绩技术指标”模块未录入或等级不足,则其他模块(如基本信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的完整度必须满足《业绩信息要素表》要求,且数据等级均需达标,方可作为替代认定依据。
二、 时效性与有效性:业绩的“保质期”与适用范围
并非所有已竣工的工程都能用作申报业绩,其时效性和特定限制是关键审查点。
时间范围(“近N年”):资质标准中常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从申请资质年度起逆推计算的期间。例如,2026年申报,“近5年”即指2021年1月1日之后竣工的项目。超出此时限的业绩不予认可。
项目负责人合规性:申报业绩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时必须是本企业的注册建造师,且其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必须合规。如果存在项目负责人非本企业人员、无资格、超范围执业,或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担任负责人等情况,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承包范围与工程性质:企业申报的业绩必须是在其当前资质承包范围内承接的工程,超越自身资质范围承揽的工程不能作为有效业绩。保密工程不得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三、 真实性与准确性:不容触碰的红线
业绩的真实性是资质评审的底线,任何虚假信息都将导致严重后果。
平台数据与申报材料一致:审批部门会严格比对企业在申报材料中填写的业绩信息与全国平台展示的数据,确保完全一致。信息不一致、存在缺失或逻辑错误的,需先完成平台数据勘误后方可认定。
严厉打击虚假申报:一旦发现在资质申报中使用虚假业绩,企业不仅申报失败,相关信息将被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记入企业信用评价档案,并面临加强监管等处罚措施。
特殊类型业绩的认定:
公路、水运、水利、通信等专业工程:其业绩真实性由交通运输、水利、工信等相应专业部门确认,无需录入全国平台。
境外业绩:同样无需录入全国平台,但需提供驻外使领馆经商部门出具的工程真实性证明,以及企业注册地市级住建主管部门出具并严格审核签章的业绩真实性确认表。
四、 技术指标与证明材料:业绩“含金量”的体现
业绩能否满足资质标准的具体要求,最终落脚于技术指标和支撑材料。
技术指标考核原则:一项工程业绩即使同时满足多项技术指标(如建筑的层数、高度、跨度),在考核时通常只作为一项指标计算。但《标准》中明确分别考核“累计”和“单项”指标的除外。
证明材料的要求:
核心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是基础,其记载的工程内容、技术指标、时间等必须相互吻合、逻辑自洽。
图纸的补充作用:当合同等材料不能明确反映考核的技术指标(如具体跨度、结构形式)时,设计图纸成为必要的延伸审查材料。图纸必须真实有效,图签、出图章、注册人员签章齐全,且出图时间与工程时间相符。
避免重复使用:同一单位工程业绩用于考核某项指标后,通常不能再次用于考核本资质标准中的其他同类指标。
工程业绩的认定标准是一个以平台数据为载体的真实性验证、以政策时限为框架的有效性筛选、以资质指标为尺度的符合性衡量的严密体系。随着全国平台数据互联互通的深化,未来业绩认定将更加透明、规范与高效,也对企业日常项目信息的标准化录入与维护提出了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