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质审批管理
1.1 企业资质审批管理规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4年5月发布《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资质审批管理规定》(闽建许〔2024〕5号),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该规定明确:
适用范围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实行无纸化网上申请,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提交企业应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1.2 专业技术人员审查管理
2024年7月发布《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实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业技术人员审查管理办法》,规范专业技术人员审查工作:
注册执业人员必须在"闽政通"上登记入职在申请资质的企业技术职称人员、技术工人信息应与政务服务系统填报信息保持一致建立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核查机制二、资质动态核查
2.1 动态核查管理办法
2025年3月发布《福建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结果应用管理试行办法》(闽建许〔2025〕2号),主要内容包括:
核查范围: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核查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动态核查
职责分工:
省住建厅负责指导监督全省动态核查工作设区市住建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态核查工作"建筑之乡"所在县级住建部门负责本部门所批资质企业的核查2.2 结果应用机制
动态核查结果与企业承揽工程、实施项目监管、办理资质许可、行业支持政策等进行关联,具体包括:
资质异常标注及整改管理安许证预警机制招投标限制措施施工现场差异化监管三、信用评价体系
3.1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建立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细则将信用评价与市场准入、工程承揽挂钩实施信用约束机制,让企业一处违规、多处受限3.2 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
2025年5月发布《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及配套评价标准(2025年版)
3.3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
2025年2月发布《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3.4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
2025年2月发布《福建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及评价标准
四、"三个联动"机制
4.1 联动工作目标
构建建筑市场监管、施工现场督查、资质动态核查协同联动的闭环管理体系
4.2 联动工作原则
动态监管: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资质、安许证等环节异常状态预警协同联动:建立跨省市、跨处室行业监管数据共享和任务分办机制信用约束:强化对违规企业的联合惩戒4.3 职责分工
行政许可处:负责资质动态核查机制建设建筑业处:负责建筑市场监管,牵头组织招投标及市场行为检查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五、配套政策文件
5.1 招标投标管理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试行)》《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若干实施细则》5.2 安全生产管理
《福建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预警机制5.3 工程质量检测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5.4 劳务用工管理
《关于完善房屋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六、政策解读与实施
6.1 政策解读机制
省住建厅定期发布重要政策文件的官方解读,包括:
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解读信用评价办法解读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解读6.2 信息化支撑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七、最新政策动态
根据2025年发布的政策文件,福建省建筑资质管理呈现以下趋势:
1.强化动态监管:从静态审批向动态监管转变
2.完善信用体系:建立全方位的企业信用评价机制
3.推进协同联动:实现市场、现场、资质三方联动
4.优化审批服务:推进无纸化办理,提升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