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资质管理中常见的违规行为有哪些需要注意?
在电力行业,资质管理是保障市场公平、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的第一道“防火墙”。现实中各类违规行为却屡禁不止,轻则扰乱市场秩序,重则引发安全事故。结合最新监管案例与政策文件,本文将系统梳理当前电力资质管理中几类需重点警惕的违规行为。
一、 市场主体准入环节的“弄虚作假”与“越界经营”
这是资质管理的“源头”违规,直接破坏了准入公平。
1. 许可申请中的欺骗行为
根据监管实践,部分企业在申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时,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例如,虚报技术人员数量、伪造工程业绩、提供不实资产证明等。针对此类行为,监管部门已研究形成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旨在提升处罚效率,形成有效震慑。
2. “无证施工”与“超范围作业”
这是最直接的违规形式。未取得相应等级许可证,擅自承接电力设施安装、维修或试验工程,属于典型的“无证施工”。另一种隐蔽性更强的是“超范围作业”,即企业持有的许可证等级低于工程实际要求,却违规承接。例如,某企业仅持有四级承装许可证(可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却违规承接35千伏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安装工程。
二、 工程建设与市场交易环节的“关联垄断”与“权力寻租”
这类违规往往依托于自然垄断地位,危害性极大,是近年监管重点。
1. 利用垄断地位进行利益输送
国家能源局近期通报的案例显示,部分供电企业利用其在报装接入、方案评审等环节的自然垄断优势,为关联企业输送利益。具体手法包括:
信息泄露:在用户提交用电申请后,提前将关键信息(如用电需求、技术参数)透露给关联设计或施工企业,使其在后续招标中占据绝对优势。
违规操作:为关联企业违规降低接入标准(如本应高压收费接入却违规办理低压免费接入),直接输送经济利益。
强行分包:在验收、接电等关键环节,利用话语权强迫中标的社会企业将工程分包给指定关联公司,后者仅收取“管理费”而不实际作业。
2. “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体制性漏洞
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体制未完全理顺。例如,某地供电企业旗下的设计公司和研究院实质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设计公司市场化接业务,研究院则负责评审这些方案,公平竞争的基础荡然无存。这违背了国家关于推进能源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的改革方向。
三、 生产作业现场的管理与行为违章
这直接关系到人身和设备安全,是资质持证企业必须持续保持的“许可条件”。
根据《电力生产典型违章100条》等广泛引用的行业标准,违章主要分为三类:
行为违章:指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具体参数与标准包括:倒闸操作不执行“监护复诵”制度;装设接地线前不验电或接地线规格、安装顺序不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高处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符合GB 6095《坠落防护 安全带》标准)等。
装置违章:指设备、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具体参数包括:高压配电装置带电部分对地距离不满足《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要求;电力设备拆除后留有未处理的带电部分;深坑四周无安全(高度通常要求为1-1.2米)或夜间无警告红灯。
管理违章:指管理人员的不作为。例如,对承包方未进行资质审查或违规发包;作业期间关键管理人员未到岗到位;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管理 更好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持证企业有义务持续保持许可条件,这包括了健全的内部安全管理体系。
四、 政策与监管趋势下的合规要点
理解国家政策导向,是避免违规的关键。
1. 政策解读:在“放管服”中厘清边界
《实施意见》的核心是“放宽准入、严格监管、优化服务”。一方面,对分布式光伏、新型储能等新业态适度放宽准入,激发活力;对传统环节监管更严、更精准。
对发电企业:新建机组(除豁免项目外)需在试运行后3个月内取得许可证,风电、光伏项目为并网后6个月内,严查无证并网。
对电网企业:主网架设施投运或终止,需于每年二季度集中办理许可变更,逾期将面临警告和公告。这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内部许可事项跟踪管理制度。
2. 监管趋势:信用与全链条成为重点
未来的监管将更加注重事中事后和信用监管。国家能源局已明确将强化对许可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并对扰乱市场秩序的典型问题公开通报、依法处罚。这意味着,一次违规行为不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还可能影响企业的信用评级,进而影响其招投标、信贷等各个方面。
电力资质管理的违规行为正从简单的“无证施工”向复杂的“关联交易”、“隐蔽违章”和“制度套利”演变。对于市场主体而言,合规不再是简单的“持证”,而是需要建立覆盖“准入-经营-作业-退出”全生命周期的内控体系,并紧跟“放管服”改革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政策步伐,方能在日益严格和精准的监管环境下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