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工程资质分立政策的调整,是近期建筑行业关注的焦点。这一系列调整并非孤立的地方行为,而是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的总体框架下,结合地方实际进行的深化与细化。本文将结合政策原文与官方解读,深入剖析此次调整中企业最应关注的四大核心亮点,并引用相关标准与数据,帮助企业在新的监管环境下明晰方向、合规发展。
亮点一:资质审批权限上收,全国标准趋于统一
过去几年,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在激发市场活力的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不同地区审查尺度不一、跨省业绩核查困难等,影响了市场的公平性。本次政策调整的一个显著变化是,收回了试点地区的审批权限,由住建部统一行使。这意味着,思明地区企业涉及重组分立等事项的资质核定,将直接遵循国家层面的统一标准与流程。
这一调整的核心目的在于消除“政策洼地”,构建全国统一的建筑市场。对于企业而言,虽然短期内可能感觉地方灵活性降低,但从长远看,这确保了无论企业总部位于何处,都将面对同一把“尺子”,竞争环境更加公平透明。企业无需再研究不同地区的特殊口径,只需严格对标国家级资质标准进行准备,降低了制度易成本。
亮点二:重组分立审核全面从严,倒卖资质空间被压缩
此前,部分企业和中介机构利用重组分立简化审批的便利,进行资质倒卖、围标串标,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新政策对此进行了精准打击。
核心变化在于:企业因重组分立申请资质核定时,需对“原企业”和“资质承继企业”双方均按现行资质标准进行全面考核。这改变了以往可能只重点审查新企业的做法。考核内容涵盖企业净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全方位指标。例如,用于资质申报的主要人员必须与受聘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且一年内未在其他企业用作资质申请的主要人员。这种“双向考核”机制,有效堵住了通过“空壳公司”转移、买卖资质的漏洞,迫使企业进行真实的资源整合与业务重组,让资质回归其代表企业真实能力的本源。
亮点三:业绩认定全面数字化、平台化,造假难度陡增
工程业绩造假是资质申请中的顽疾。新政策通过技术手段,为业绩真实性加上了“双保险”。
明确了业绩的“平台准入”原则。申请资质的企业业绩,原则上应为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且数据等级为A级的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业绩,则需为平台上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资质的企业业绩应当录入该平台。这标志着业绩认定从“纸质材料审”转向“平台数据核”。
建立了跨区域协同核实机制。对于暂时无法录入平台的业绩,需由业绩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住建主管部门进行真实性确认后方可申报。以福建省为例,其本省业绩以“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为准,省外业绩则以全国平台为准,并明确要求业绩数据等级需达到B级及以上。这种基于权威数据平台的认定方式,使得业绩信息可追溯、可验证,极大增加了伪造业绩的成本与风险。
亮点四:动态监管与函询制度常态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
政策调整不仅着眼于“准入”门槛,更强化了“运营”期间的持续监管。动态核查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主管部门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对注册人员等事项的核查力度。一旦发现企业不再满足资质标准,将被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标注为“资质异常”,并责令限期整改。这种公开的异常状态标记,将对企业的市场信誉和投标活动产生直接影响。
建立了正式的“函询制度”。住建主管部门在资质申请或后续监管中,可就投诉举报、材料疑点等问题向企业发函问询。企业必须如实说明,若承认申报不实,将直接导致申请不予许可或资质被撤销。这赋予了监管机构更灵活、更有力的调查工具,形成了对企图蒙混过关企业的持续威慑。
总结与展望
思明工程资质分立政策的调整,其核心逻辑是“统一、从严、透明、长效”。它通过审批权上收实现标准统一,通过双向考核遏制资质炒作,通过平台化认证杜绝业绩造假,通过动态核查与函询制度建立全周期监管。这些变化共同指向一个目标:引导建筑业从追求“资质外壳”转向夯实“内在实力”,推动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对于企业而言,应对新规的关键在于回归基本面:扎实做好工程项目,确保业绩及时、真实录入监管平台;规范内部管理,保障人员、资产等持续符合资质标准;在考虑重组分立等战略动作时,务必基于真实的业务整合需求,并提前对照资质标准对双方进行严格自查。唯有如此,才能在日益规范的市场中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