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领域,资质结算环节往往是风险与纠纷的高发地带。许多施工企业辛苦完成项目,却可能在结算时因各种“陷阱”而蒙受巨大损失,甚至导致项目亏损。要有效规避这些风险,必须系统性地识别关键陷阱,并采取具有可操作性的防范策略。
一、 结算过程中常见的八大“陷阱”
结算风险贯穿于项目始终,从合同签订到最终收款,每一步都可能埋下隐患。
1. 合同条款模糊,埋下争议伏笔
合同是结算的根本依据,但许多合同在关键条款上约定模糊,为日后争议埋下伏笔。常见问题包括:工程量计算规则不明确、材料价格调整机制缺失、变更签证的程序和效力约定不清、风险(如市场价格波动)承担范围和幅度未界定等。例如,仅约定“按实结算”而未明确“实”的计量计价标准,或对“竣工”概念定义不清(指单项工程完工还是整体项目竣工),都可能导致结算依据的严重分歧。
2. 过程签证管理失控,结算依据“失效”
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洽商、现场指令等是调整合同价款的重要依据,但其管理极易失控。陷阱表现为:签证手续不全,仅有施工方单方记录,缺乏发包方或监理的有效签认;签证内容描述模糊,工程量、单价等关键信息缺失;事后补签,甚至虚构签证项目。例如,一份涉及80万元防汛措施费的签证单,若仅有项目经理签字而无监理和业主确认,在结算审计时很可能被全额审减。
3. 工程量与计价“注水”,引发审计核减
为追求更高结算额,部分企业会在工程量上虚报,在计价上高套定额。这包括:重复计算工程量;将定额中已包含的工作内容单独列项计价;虚报未实际发生或未按标准发生的措施项目费用(如夜间施工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以及材料“以次充好”报价,如将普通水泥按特种水泥价格申报。在或国企投资的审计项目中,此类行为极易导致高审减率,某医院项目就曾因虚报钢筋工程量导致审减率达25%并被通报。
4. 结算资料残缺混乱,主张权利缺乏支撑
完整、准确的结算资料是主张债权的基石。常见风险是资料管理不善:过程资料丢失,尤其是涉及变更、索赔的支持性文件(如会议纪要、影像记录、收发函件);竣工图与现场施工情况不符;关键材料的采购合同、发票、检测报告等证明文件不全。资料不全不仅会拖长结算周期,更可能在纠纷诉讼中因举证不力而败诉。
5. 业主方利用优势地位,恶意拖延与压价
业主方可能利用其优势地位设置结算障碍。一是拖延结算: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超出合同约定期限不予答复,或反复提出无关紧要的审核意见,以“结算未完成”为由拖延支付尾款。二是借审计(财政评审)压价:尤其在项目中,结算书需经第三方审计或财政评审,此过程可能大幅核减报送金额,且周期漫长,具有不确定性。三是强行让利:在结算阶段以资金紧张等理由,要求施工方大幅让利,甚至以房、车等实物抵债。
6. 工程款支付链风险传导
结算风险不仅存在于与业主方的“上游”结算,也存在于与分包商、供应商的“下游”结算。上游业主付款延迟或不足,直接导致总包方面临现金流压力,可能无法按时向下游支付,从而引发分包商索赔、农民工工资纠纷等连锁风险。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总包方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有连带清偿责任,风险极高。
7. 竣工验收程序瑕疵,结算前提缺失
工程竣工验收是办理结算的前提。风险在于:发包人拖延或不组织验收;工程因双方原因不具备验收条件;甚至发包人未经验收擅自使用工程,后又以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付或拖欠工程款。这会导致结算工作无法启动,尾款回收遥遥无期。
8. 忽视法定权利与时效,陷入被动
法律赋予了承包方诸多权利,但若不及时行使,将归于消灭。例如,合同中若约定“发包人收到结算文件后28天内未予答复视为认可”,但承包方若未以有效方式(如公证邮寄)送达并保留证据,该条款可能无法适用。工程款请求权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三年,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起算,若因忙于结算谈判而忽视,可能导致胜诉权丧失。
二、 系统性风险规避策略与实操要点
规避结算风险需要贯穿项目全周期的主动管理,而非事后的补救。
1. 合同签订阶段:筑牢“防火墙”
细化关键条款:严格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文件,在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重点包括:
计价与调整:明确采用定额、清单计价及其版本;约定材料价格波动超过±5%时(可参考行业惯例设定具体幅度)的调整办法。
变更与签证:约定变更提出、确认、计价的流程和时限(如7-14天内确认),明确签证的有效签字人及权限。
结算与支付:明确竣工结算报告的提交和审核期限(建议约定发包人收到完整结算资料后28-60天内完成审核,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认可);明确进度款支付比例(根据2021年《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精神,项目进度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质保金扣留比例不得高于结算总额的3%。
风险范围:清晰划分物价、政策等风险承担范围。
2. 过程实施阶段:做实“证据链”
推行过程结算: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在合同中约定施工过程结算。例如,浙江省规定,房屋建筑项目可按桩基、地下室、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等形象节点划分结算周期,做到与进度款支付衔接,及时固化已完工程价款,大幅减少竣工结算争议。
强化签证管理:实行“三方会签制”(施工、监理、业主),确保签证单附有变更图纸、现场照片、施工日志等佐证。对大额签证(如10万元以上),建立专项档案管理。
规范资料管理:设立专人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确保所有往来函件、会议纪要、影像资料、材料证明等即时归档,形成完整证据链。
3. 结算编制与报送阶段:确保“精准度”
内部审核先行:在正式报送结算前,建立企业内部“商务-技术-财务”联审机制,模拟外部审计流程,提前发现并修正工程量虚报、定额错套、资料不全等问题,力求报审资料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编制依据充分:结算书应严格依据合同、竣工图、有效签证、材料认价单、政策性调价文件等编制,每一项费用都应有据可查,避免“拍脑袋”估算。
4. 结算谈判与争议解决阶段:善用“组合拳”
主动沟通,固定成果:结算报送后,定期与发包方沟通审核进展,对已达成一致的部分争取形成中间会议纪要予以确认。
明确法律途径:若发包方无正当理由长期拖延结算或恶意压价,应果断依据合同约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规定,及时发出催告函,必要时提起仲裁或诉讼,并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以法律手段打破僵局。
关注政策动态:密切关注项目所在地关于审计、财政评审、材料调差的最新政策与白皮书(如各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定期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将其作为谈判和主张权利的依据。
资质结算的风险防范是一个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管理”的系统工程。核心在于合同约定明确化、过程管理证据化、结算编制精细化、权利行使时效化。只有将风险意识融入日常管理的每一个细节,才能有效避开陷阱,确保项目利润安全落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