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行业,企业完成一级资质分立后,若想进一步扩大业务版图,增加资质范围是一个常见需求。这个过程并非简单的“申请-获批”,而是需要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条件,并遵循最新的国家政策导向。本文将从资质标准、人员业绩、政策规范等多个维度,为你深度解析其核心条件。
一、 分立后的基础核定是前提
企业发生分立后,首要步骤是完成对分立后新企业(即资质承继企业)的资质核定。这意味着,新企业必须从头开始,按照对应资质的标准,重新接受全方位的考核。这个过程并非自动继承,而是“从零开始”的审视。
资产与设备要求:企业的净资产、厂房和技术装备是硬性指标。主管部门会对照企业合法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来确认净资产是否达标。对于施工企业,其厂房和技术装备也必须满足所申请资质类别的最低等级标准要求。
人员全面考核:这是增加资质范围的核心难点。企业需要为其聘用的主要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非注册职称人员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更重要的是,这些人员在一年内不得在其他企业作为主要人员用于资质申请,否则在审批中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人员。
二、 增加资质范围的三大核心条件
在完成基础分立核定后,企业若想“增项”(即增加新的资质范围),需满足比常规申请更复杂的条件,主要集中在业绩、人员和合规性上。
1.企业业绩与个人业绩的“双A/B级”门槛
这是当前政策下最关键的制约因素之一。无论是企业想要申请更高级别或新增类别的资质,其用以申报的企业业绩,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可查、且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这意味着,过去可能靠合同、验收报告“自证”的业绩已不再被认可,业绩的真实性与权威性必须通过国家级监管平台背书。
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业绩(尤其是技术负责人的业绩)也需要在该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这一规定彻底堵住了业绩造假的可能,要求企业和个人必须有经得起公开查验的过硬历史项目。
2.人员配置必须“高配”且真实
增加资质范围,意味着需要配置新资质类别所要求的全部人员。以施工企业为例,申请任何一项资质,都需要按该类别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的数量要求,配备足额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的经历、职称或执业资格必须完全符合新资质标准,且其个人业绩需满足上述平台查询要求。
政策的另一重深意在于打击“证书挂靠”。所有申报人员必须是与本企业有真实劳动关系、社保关系的主体,系统性的数据比对使得“人证分离”无所遁形。
3.严格的合规性与信用承诺
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技术负责人等,在申请时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具结承诺,并授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接核查社保、纳税等关键信息。任何不实承诺都将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影响未来所有审批。
一个常被忽略但至关重要的条件是:企业通过分立等方式取得某项资质后,必须实际完成至少一项该资质类别下的工程项目,才能再次通过分立等形式将该资质转移出去。这一“业绩锁定”条款旨在防止纯粹的资质买卖,鼓励企业实体化、专业化运营。
三、 政策规范解读:简政放权与强化监管并行
近年来,国家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上呈现出“审批效率提升”与“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并行的趋势。
审批优化:新政策旨在简化程序、缩短时限,减少企业跑腿,通过部门协作提高整体审批效率。对于合规经营的企业,办理体验将有所改善。
权限统一与监管收紧:为杜绝地方保护和不规范操作,全国资质审批权限正趋于统一规范,试点地区不再受理部分审批事项。监管的核心从“事前审批”大幅转向“事中事后”,依托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业绩、人员、社保、纳税进行动态、穿透式监管。
重组分立的核心原则:无论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还是各地细则,都明确了一点:重组分立后的资质核定,必须对原企业和资质承继企业均按资质标准进行考核。这确保了市场主体的整体资质水平,防止通过分立“洗白”或规避责任。
一级资质分立后增加资质范围,是一条机遇与高门槛并存的道路。企业不仅需要满足资产、人员等静态标准,更必须积累真实、可公开查询的A/B级业绩,并建立完全合规的用人体系。在“放管服”改革深化和信用监管强化的背景下,唯有坚持诚信经营、夯实内功的企业,才能顺利拓展资质版图,在市场竞争中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