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劳务资质的取消,是我国建筑业深化用工制度改革、推动产业工人队伍专业化转型的关键一步。这一政策变动,并非简单地将管理责任“下放”或“转移”,而是旨在打破旧有壁垒,建立以专业作业企业和实名制管理为核心的现代化用工体系。对于施工总承包企业、转型中的劳务公司以及广大建筑工人而言,这既是挑战,更是迈向规范化、高质量发展的机遇。
一、 政策核心:从“资质审批”到“备案管理”与“实名制”
传统的劳务资质审批制取消后,取而代之的是“专业作业企业资质告知备案制”。这意味着,市场准入门槛的形式发生了根本变化:
设立主体:鼓励有技能和管理经验的班组长、原有劳务班组注册成立专业作业公司或个体工商户,成为建筑工人的合法载体。
办理流程:企业取得工商登记后,需到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住建部门备案其基本情况、联系人和主要从事工种,住建部门据此核发专业作业企业。这一流程大大简化了行政手续。
配套要求:与备案制同步强化的,是“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根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必须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记录其身份信息、培训情况、职业技能、从业记录等,并上传至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该平台的数据将作为工人从业、培训、评价的基础,并且,平台中超过1年无数据更新的建筑工人,重新上岗前需接受新的基本安全培训。
二、 管理新体系的具体构建与关键参数
在新的政策框架下,有效的工人管理需要构建一个系统化的体系,以下是一些可落地的具体方向和参考标准:
1. 合同与薪酬管理的规范化
杜绝代签与分包合同替代:新政严禁用劳务分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动合同信息纳入实名制管理,目标是实现劳动合同全覆盖。这意味着,无论是总包企业的自有工人,还是专业作业企业聘用的工人,其劳动关系必须清晰、合法。
薪酬与社保分离列明:企业应在劳动合同的薪酬结构中,明确列明用于建筑工人参保的社会保险费用,并依法缴纳。这从源头上保障了工人的长期权益。
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为解决工程款拖欠导致的工资拖欠问题,政策鼓励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当建设单位要求承包方提供履约保证金时,自身也需提供相应的支付担保。这为工人工资的按时足额支付增加了制度保障。
2. 技能培训与认证的体系化
构建多元培训体系:建立行业、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企业需落实培训主体责任,制定培养计划,可通过建立培训基地、校企合作、购买社会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费用保障:企业应当在工程造价中明确用于工人技能培训的专项费用。部分地区或行业的指导性意见中,可能会对培训费用占工程造价的比例有参考性要求,企业需关注所在地的具体规定。
创新技能鉴定:技能鉴定将更紧密地与实际工程结合,充分依托大中型项目现场开展,使鉴定结果更贴合实际需求。工人的技能等级信息应录入实名制系统,作为其职业水平的重要凭证。
3. 现场管理的数字化与精细化
实名制信息的深度应用:实名制管理不应止于信息登记。采集的“培训情况、职业技能、从业记录”等数据,应与企业内部的考勤、任务分派、绩效评估、安全准入等模块联动。例如,未完成规定安全培训学时或特定技能认证不达标的工人,系统可自动限制其进入高风险作业区域。
监督检查与信用挂钩:主管部门会将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配备比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结果,与企业的市场准入、招投标、诚信评价等挂钩。这意味着,对工人的有效管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 给不同市场主体的行动指南
对于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承担起用工管理的首要责任。核心是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进场工人的实名制管理系统,并确保其与全国平台数据实时对接。应优先选择管理规范、工人信息完备、技能有保障的专业作业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将工人管理能力纳入分包商评价体系。
对于转型中的劳务公司/新设专业作业企业:应尽快完成向专业作业企业的工商注册与备案。管理重点从“资质挂靠”转向“人的管理”:包括组建稳定的核心工人队伍、系统化开展技能培训、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熟练使用实名制管理工具。可以专注于某一细分工种(如水电安装、钢结构焊接),做精做专,形成品牌优势。
对于建筑工人(安装工人):应主动配合实名制信息登记,积极参与企业或社会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提升个人技能等级。规范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将成为个人职业信誉和权益保障的“数字档案”,有助于获得更稳定、薪酬更高的工作机会。
安装劳务资质取消后的工人管理,本质上是“从管资质到管人、从粗放用工到精益组织”的升级。其成功的关键,在于各方能否真正理解和运用好“专业作业企业备案”与“建筑工人实名制”这两大支柱政策,通过数字化的手段,将规范化的合同、持续性的培训、精细化的现场管理落到实处,最终推动整个行业向技能化、职业化、现代化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