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业绩被认可的首要前提。自相关政策调整以来,用于申报资质的工程业绩,其信息必须录入指定的省级公开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即“四库一平台”),并满足B级及以上数据等级要求。这意味着,企业不能仅凭一纸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业绩必须在官方平台上留有完整、可追溯的数字记录。数据等级通常与项目信息填报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挂钩,B级是基本的“及格线”。若业绩未入库或数据等级不足,在资质审查中将不予认可。
二、业绩信息的完整度要求
平台数据等级达标后,下一步是审查业绩信息本身的完整度。这并非简单的“有记录”即可,而是要求记录链条完整、关键信息齐备。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基本信息、招投标信息、合同登记信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全过程信息。部分资质审查还会特别关注“企业业绩技术指标信息表”的填报质量。信息完整度不足,即使项目真实存在,也可能被视为无效业绩。这要求企业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就应注重相关文件的规范管理与及时归档、上报。
三、技术指标与资质标准的符合性
业绩必须与所申请资质的具体标准严格匹配。审查时会逐项核对业绩的规模、类型、技术复杂程度等是否达到资质标准中的最低要求。例如,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其业绩通常需要包含特定高度、面积或造价的房屋建筑工程。对于设计资质,技术负责人的个人业绩则可能要求“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等具体数量和技术等级指标。企业需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或《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等文件,确保申报的每项业绩在技术参数上完全吻合。
四、业绩的有效性与合法性
此指标确保业绩真实、合法且可采信。有效性通常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时间有效性:业绩一般有有效期规定,例如用于投标的业绩可能要求是“近三年”或“自某年某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内完成的项目。用于资质升级的业绩,则必须是企业取得现有相应低等级资质后所完成的。
2.合同有效性:业绩应以独立签订并履行的工程合同为依据。对于专项设计资质,行业配套工程中未独立签订专项设计合同的业绩,不能作为有效业绩申报。
3.验收合格:业绩项目必须已竣工验收并质量合格。在建工程或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竣工项目不能作为有效业绩。
4.信用与合规:企业的业绩及其自身不得与失信、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相关联。审查时会通过“信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平台进行核查。
五、业绩的归属与人员匹配
此指标厘清业绩的归属主体和责任人员。
企业业绩归属:业绩必须是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并完成的。以工程总承包(EPC)业绩申请设计资质时,只有其中属于工程设计部分的业绩方可被认定为有效设计业绩。个人业绩匹配:对于资质标准中要求的技术负责人或注册人员的个人业绩,需要明确其在该业绩项目中担任的角色(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等)是否与标准要求一致,且其个人信息(注册执业资格、职称、从业年限等)需在平台业绩信息中完整体现并可通过数据接口核验。崇左工程资质办理中的业绩要求是一个多维度、数字化的严谨体系。企业不应再抱有“有项目就能算业绩”的旧观念,而应树立全过程业绩管理意识:从项目承揽伊始,就确保其合规纳入官方监管平台;在项目实施中,同步、规范地上传各环节信息,保证数据等级与完整度;在资质申报前,依据标准对业绩库进行精准筛选与核对,确保其技术指标、时间、人员完全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