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四五”规划推动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煤矿智能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随之而来的,是各类管理办法与评定标准相继出台,其中《煤矿智能化建设评定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构成了企业开展智能设计、建设与运营的“资质准绳”。本文将结合最新政策与标准,深入剖析企业应如何申请智能化评定,并确保长期合规应用。
一、申请条件:构建“硬性门槛”与“软性能力”的双重基础
申请智能化评定并非一蹴而就,企业需首先满足一系列前置条件,这些条件构成了项目启动的合法性、组织性与方案可行性基础。
1.法定资质完备:煤矿企业必须持有齐全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这是参与任何评定活动的法律底线。对于生产煤矿,需完成生产能力等生产要素信息公告;对于建设煤矿,则需进入联合试运转阶段。这确保了申请主体处于合法且稳定的生产或建设状态。
2.顶层设计与组织保障:企业必须编制结合本矿实际的智能化建设方案,并获得上级主体企业的正式批复。需组建以矿长(董事长)为首的智能化建设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的智能化建设管理部门,配备专职负责人。这一要求旨在从战略高度和执行力层面保障智能化工作的系统性推进,避免流于形式。
3.系统运行与持续运维:申请评定的前提是各智能化系统已实际运行至少一个月以上,并制定了常态化的运维方案。这强调智能化建设必须“建用结合”,以实际运行效果作为评定的重要依据,而非仅停留在蓝图阶段。
二、评定程序:遵循“自评-申报-评定-公示”的标准化路径
满足基本条件后,企业需遵循清晰、公开的评定程序,该程序体现了分级管理和动态优化的原则。
1.自评与申报:企业需首先依据《煤矿智能化建设评分方法》进行自评。自评达标后,向所在地市级能源管理部门提交评定申请。市、县级能源部门在收到申请后,通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的形式审查,并按程序上报。
2.分级分类评定:评定工作采取省、市“分级分类”管理模式。一般而言,灾害严重、采深超600米、产能150万吨/年及以上、新建及水平延伸等煤矿的智能化项目由省级负责评定;其他项目由市级评定。评定部门(能源局会同应急管理、矿山安监部门)会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完成现场评定。
3.结果公示与动态管理:通过评定的项目,将由省能源局定期在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值得注意的是,评定结果并非一劳永逸。通过评定的项目,1年后可申请升级评定;未通过的项目,可在3个月后经完善重新申请。各级能源管理部门会对通过项目实行动态跟踪,推动其常态化运行和持续改进。
三、合规应用与激励政策:让智能化建设真正产生效益
获得评定资质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如何在后续运营中合规应用,并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实现安全与效益的双赢。
1.合规应用的核心:标准化与常态化。企业应将智能化系统纳入日常生产管理体系。这要求不仅要有专门的运维团队,更需参照《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文件,确保系统运行、数据接口、信息安全等符合行业标准。例如,在智能化设计中,应利用三维采矿设计软件实现虚拟开采与动态模拟,并同步生成规范的工程量与煤质报表。这种深度应用而非表面“堆砌设备”,是合规性的关键。
2.充分运用激励政策,降低改造成本:
产能核增激励:实现智能化开采的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在生产能力核增时,核增幅度上限可比常规标准上浮2级级差,且核增间隔时间可由3年缩短至2年,并在审查中享有优先权。这直接关联企业的核心产能效益。
财税与费用支持:企业在2024年至2027年期间进行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智能化改造投入,可按设备原价50%以内的部分,以10%的比例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智能化建设支出可依法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这两项政策显著降低了企业的现金流压力和实际改造成本。
标准化考核加分: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时,建成并正常运行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应用透明地质等新技术,可获得额外加分,这有助于企业提升标准化等级,增强市场信誉。
四、关键要点与风险提示
1.资料准备的真实性与系统性:申请材料,尤其是智能化建设方案和自评报告,必须真实、详尽、系统。方案应明确技术路径、投资预算、预期成效,并与《智能化示范煤矿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等指导文件的精神相契合。
2.关注政策的时效性与地域性:本文引用的管理办法主要为山西省版本(2025年修订版于9月1日施行),其他省份可能存在细则差异。企业务必以所在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3.规避“一评定终身”的误区:智能化评定实行动态管理。企业需建立长效运维机制,确保系统持续达标,并积极为升级评定做准备。评定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也要求企业自身操作规范,避免任何违规行为。
煤矿智能设计资质的申请与合规应用,是一个融合了技术实施、管理革新和政策理解的系统工程。企业唯有扎实打好基础、精准遵循程序、深度合规应用,并主动衔接激励政策,才能在这场智能化转型中真正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安全、高效、绿色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