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泉州鲤城区从事经营活动或进行工程建设,消防安全评估与审批是绕不开的一环。很多朋友的第一疑问就是:鲤城消防评估资质的审批部门,到底是哪个机构?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涉及2019年消防审验职能划转后的职责分工,本文将结合具体法规、流程和数据,为您彻底厘清。
核心答案:两个部门,职责分明
简单直接的回答是:在鲤城区,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审批权限,归属于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建局);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其审批权限仍归属于泉州市鲤城区消防救援大队(原公安消防大队)。
这种分工源于2019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以及住建部、应急管理部相关文件的部署。根据国家机构改革要求,原由公安消防部门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整体划转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如今企业办理消防手续,首先要明确办理事项的性质。
具体场景与办理部门详解
1. 建设工程类(如新建、改建、装修) → 找鲤城区住建局
事项范围:包括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除特殊建设工程外其他工程的消防备案抽查。
政策依据: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住建部门是此类业务的法定主管部门。
鲤城区执行细则:一份泉州市鲤城区人民发布的权责清单文件明确指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及竣工验收备案的行使部门已调整为“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但备注中说明此权限为“内部调整”。这正反映了职能划转过程的文件衔接。在实际操作中,该职能现已由区住建局承接。该文件同时界定了鲤城、丰泽等中心城区大队(现对应消防救援机构)在过渡期或特定情况下的备案抽查范围,例如建筑总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的室内装修项目,但这些具体技术参数的备案抽查工作,目前也已随主体职能移交至住建局。
2. 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检查 → 找鲤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事项范围: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所等,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必须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政策依据:《消防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鲤城区执行情况:上述文件将“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明确列为消防大队(现消防救援大队)的行政职权。网络上的行业分享也证实,当前流程是: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需先到住建局完成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然后再到消防大队申请开业前安全检查,两者通过后方可营业。
关键参考标准与参数
办理相关手续时,了解以下核心标准和参数至关重要:
审批权限划分参数:如前所述,鲤城区对于室内装修项目,历史上曾以“建筑总建筑面积小于10000平方米”作为消防大队备案抽查的一个参数界限。虽然职能已转移,但此类面积参数在住建部门的审查中依然是重要的评估依据。对于特殊建设工程(如大型人员密集场所、特殊用途建筑),则有更严格的设计审查和验收要求,需直接申请消防设计审查而非备案。
技术标准依据:审批过程严格依据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等。例如,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A级不燃、B1级难燃等)、安全疏散距离、消防车道宽度、喷淋系统设置场所等,都是审批中会核查的具体参数。
数据与白皮书支撑:在撰写消防评估报告或准备申报材料时,引用权威数据能增强说服力。例如,可以参考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的年度《全国火灾情况报告》,用数据说明某类场所的火灾风险,从而论证加强特定消防措施的必要性。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机构发布的建筑防火相关白皮书,也能为特殊消防设计方案提供理论支持。
鲤城消防评估资质审批的部门问题,答案并非唯一,而是取决于您办理的具体事项。记住一个简易流程:先看项目性质——是建(构)筑物的消防合规,还是场所开业前的安全准营。前者找鲤城区住建局,后者找鲤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在准备材料时,务必确保设计图纸、评估报告符合最新的国家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和地方细则。由于政策和技术标准会更新,建议在办理前,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或直接咨询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相应窗口,获取最准确的办事指南和材料清单,做到有的放矢,高效完成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