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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取消后如何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监管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2-14 13:19:29

https://jian-housekeeper.oss-cn-beijing.aliyuncs.com/news/bannerImage/459591.jpg

为加强施工企业资质取消后的监管,各级住建部门采取了以下核心措施,构建以信用为核心、贯穿全过程的新型监管体系:

一、建立替代性监管机制

1.企业信息登记与名录管理

  • 实行企业登记制度,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共享数据建立动态企业名录。
  • 要求企业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系统自主完善信息并承诺真实性,虚假信息将记入信用档案。
  • 2.强化成果质量管控

  • 制定标准化评价体系(如福州市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评价标准》),重点审查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等成果文件的编制质量。
  • 落实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终身责任制,推广职业保险制度分散风险。
  • 二、动态核查与信用惩戒

    1.重点核查高风险企业

    对五类企业实施重点动态核查:

  • 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的企业;
  •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拖欠工资的企业;
  • 执业人员被吊销资格或1年内频繁变更注册单位的企业。
  • 2.信用挂钩与联合惩戒

  • 将企业信用与个人执业资格绑定,违法违规行为记入社会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 对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实施3个月整改期,期间禁止申请资质许可;整改失败则集中公示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 三、协同治理与能力提升

    1.构建多元监管格局

  • 政府主导:联合交通、水利等部门开展跨领域核查;
  • 行业自律:协会制定自律公约,开展会员信用评价;
  • 社会监督:鼓励第三方信用机构参与,开放投诉渠道。
  • 2.引导企业服务升级

    推动企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转型,培育综合服务能力。

    监管成效:福州市通过上述措施,已实现从“资质审批”向“行为监管”的转型,有效遏制转包、挂靠等乱象,推动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当前监管核心在于通过动态核查与信用约束,倒逼企业提升服务质量与合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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