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让方):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鉴于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前,已就其拥有的“危险化学品码头施工资质”及相关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情况向乙方作出了充分、真实的披露,乙方经充分考察,已对目标资质涉及的相关情况有了全面了解,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资质转让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1. 本协议项下的转让标的为甲方拥有的“危险化学品码头施工资质”(以下简称“目标资质”)及与该资质相关的所有文件、技术资料、客户关系、市场渠道等无形资产。
二、转让方式及价格
1. 双方同意,甲方以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将其所拥有的目标资质转让给乙方,该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2. 上述转让价格已包含甲方因本次转让需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本次转让产生的需由甲方缴纳的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全部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支付方式
1. 本协议签订后______日内,乙方将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2. 甲方收款前需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四、资产及证照移交
1.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将目标资质相关的全部证明文件、许可证书、技术档案、项目合同等资料原件(以下简称“资质文件”)移交乙方。
2. 双方应派专人共同到资质审批主管部门办理资质转让的更名、登记及备案手续,甲方应全力配合,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资质转让审批、登记的,甲方构成违约。
五、人员安置
因危险化学品码头施工涉及特殊专业技术岗位,该资质所对应的________名核心技术人员(名单作为本协议附件)及________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单作为本协议附件),经乙方考核合格后,由乙方与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甲方应负责解除与上述人员的原劳动关系,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甲方承诺与保证
1. 甲方保证对目标资质依法享有完整、无争议的所有权,有权将目标资质转让给乙方,目标资质未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也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2. 甲方确保提交给乙方和审批机关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误导性陈述。
3. 甲方承诺,在完成本次资质转让后,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使用已转让的资质,或利用已转让资质的任何信息、资源损害乙方利益。
七、乙方承诺与保证
1. 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2. 乙方承诺在取得目标资质后,将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码头施工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要求。
八、违约责任
1.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所作承诺与保证,或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材料、不配合审批等)导致目标资质转让无法完成审批、登记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总额______%的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转让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款项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九、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约定
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往来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短信、传真等形式送达对方。甲乙双方以下列地址作为接收双方往来通知的送达地址,当通知到达下列任一地址时,即视为已经送达。如一方变更下列地址的,应当在变更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本合同上述约定发出的通知及函件,一经发出即视为送达。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引发诉讼或仲裁的,以下地址同时作为法院或仲裁机构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送达地址: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附件:核心技术人员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名单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