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招标投标领域的“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一个显著的趋势便是放宽市场准入、取消或降低特定项目的资质门槛。这项改革旨在打破隐形壁垒,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那么,究竟哪些项目已经或正在取消资质限制呢?结合相关政策文件与实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关键领域进行梳理。
一、明确取消资质要求的特定工程领域
最直接的体现是在一些具体工程项目的招标中,相关资质要求被明文取消。
园林绿化工程:这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相关要求,各地依法应当招标的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人不得再设置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作为投标条件。这意味着,只要企业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施工经验和履约信誉,无论是否持有特定的绿化资质,都可以平等参与竞争。
工程造价咨询:自2021年7月1日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在全国范围内被正式取消。企业只需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在其经营范围内开展造价咨询业务。在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不得再对造价咨询企业提出资质要求,转而强调企业信用和执业人员的能力水平。
招标代理服务:同样,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以及各类招标代理资质也已全面取消。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竞争,更多地取决于其专业服务能力、市场信誉和内部管理水平,而非一纸。
二、政策导向:全面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
上述具体领域的改革,根植于国家层面持续深化的政策导向。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明确指出,要持续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并落实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这要求各级及时清理在区域、行业、所有制形式等方面违法设置的限制条件,包括不合理或已过时的资质门槛。
财政部也曾下发通知,明确禁止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这实质上也是为了防止以“资质备案”等名义变相设置市场准入障碍。这些政策共同构成了清理资质壁垒的“尚方宝剑”。
三、改革背后的逻辑与考量
取消部分资质限制,并非降低标准或放松监管,而是监管思路的转变:
1.从“事前资质审批”转向“事中事后信用监管”。不再通过资质对企业的市场准入进行“一审定终身”,而是通过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动态评价企业的履约表现、质量安全记录和市场行为。信用不良的企业将在市场中寸步难行。
2.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新规强调尊重和保障招标人的法定权利,包括依法自主编制招标文件、选择定标方式等。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更灵活地设置对投标人技术、业绩、团队、方案等“能力”方面的要求,而非僵化地依赖。
3.激发市场活力,特别是支持中小企业和创新。过高的资质门槛常常将富有活力的中小企业和创新型团队挡在门外。取消不必要的资质限制,有利于他们凭借专业技术和服务参与竞争。政策也鼓励在招标中首购、订购创新产品和服务,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给予市场支持。
四、需要注意的边界与趋势
“取消资质限制”并非无差别地适用于所有项目。
涉及重大公共安全、技术极端复杂的领域,如某些特种工程、高危行业,必要的资质许可和人员执业资格要求依然会保留,这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公共安全的底线。
“资质”向“标准”和“能力”转化。招标文件中,以往对资质等级的要求,可能会转化为对项目负责人业绩、类似项目经验、关键技术方案、团队配置等更具体、更可量化的评审标准。
动态调整的强制招标范围。例如,《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对强制招标项目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有明确规定(如施工400万、货物200万等),并在动态调整中纳入新领域。在这些项目内,对资质门槛的清理尤为关键。
目前明确不再设置或已取消特定资质门槛的项目,主要集中在园林绿化、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服务业以及部分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工程领域。这一趋势是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具体体现,其核心是破除壁垒、促进竞争、压实责任、优化监管。对于投标企业而言,这意味着市场竞争将更加公平,但也对其真正的综合实力、信用积累和差异化竞争力提出了更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