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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资质突遭撤销后,施工单位应如何应对处理工程合同?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2-12 19: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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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施工企业资质被主管部门撤销或吊销的消息时有耳闻,这无疑给相关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营和法律风险。当赖以生存的“准入证”突然失效,正在履行的工程合同将何去何从?施工单位又该如何在法律框架内最大程度地维护自身权益、减少损失?本文将结合相关法规、司法实践及行业白皮书数据,为您梳理一份清晰的应对指南。

一、核心法律定性:合同效力与履行能力的变化

首先需要明确一个关键法律问题:资质被撤销后,原已签订的施工合同是否立即无效?答案并非绝对。主流司法观点认为,合同的效力与合同的履行能力是两个层面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针对签订时即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如果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具备相应资质,合同本身是合法有效的。资质被撤销是合同签订后发生的法律事实,属于“嗣后”事件,一般不溯及既往地否定合同效力。

合同有效不等于能够继续履行。建筑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建筑法》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一旦企业丧失承揽工程所必需的资质,便失去了继续施工的法定资格和基本条件,构成法律上的“履行不能”。合同虽然有效,但履行的基础已不复存在。有观点明确指出,施工单位丧失资质后,施工合同原则上不应继续履行,否则无异于鼓励违法行为,破坏建筑市场的管理秩序。

二、关键应对步骤与策略选择

面对资质撤销的突发状况,施工单位切忌慌乱,应按照以下步骤有序应对:

1. 立即停止施工,启动法律评估

收到资质撤销通知后,第一要务是立即停止所有依赖该资质的施工活动。迅速组织法务和合同管理部门,对在手所有合同进行梳理和评估。核心评估点在于: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是否严格依赖于被撤销的资质;合同中是否有关于“一方丧失履约资格”的违约或解除条款;以及发包方(建设单位)的态度。

2. 主动、正式通知发包方

依据《民法典》关于“情势变更”或“不可抗力”(需根据具体情况认定)的相关规定,以及合同中的通知义务条款,施工单位应以书面公函形式,将资质被撤销的事实、相关证明文件(如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书)正式告知发包方。这一步至关重要,既是履行诚信义务,也是为后续协商或诉讼固定证据。

3. 协商解决方案

在通知发包方后,双方应就合同后续处理进行协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若将工程继续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将面临高额罚款。发包方也有动力与施工方共同寻求合法出路。常见的协商方向包括:

协议解除合同:这是最常见的方式。双方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以“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重点在于协商解除后的工程款结算、已完工程的质量确认、现场移交、已购材料设备处理以及违约责任的划分。

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如果施工企业集团内尚有其他具备资质的子公司,或能找到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企业接手,可尝试与发包方协商,将原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新的有资质单位。但这需要发包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避免构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所禁止的“违法分包”。

4. 准备应对发包方单方解约与索赔

如果协商不成,发包方极有可能依据前述《民法典》规定单方行使合同解除权。施工单位需提前做好准备,应对发包方可能提出的索赔。索赔焦点通常在于:因更换施工单位导致的工期延误损失、新的招标或谈判产生的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质量风险溢价等。施工单位则应重点收集和整理已完工程的合格证明、已支付款项凭证、现场情况记录等,用以抗辩不合理的索赔,并主张对已合格工程部分的价款请求权。

三、风险防范与数据参考

资质撤销的背后,往往暴露出企业在人员、管理或诚信上的深层问题。根据一些行业法律风险白皮书的数据,因“挂证”、人员社保不实、申报材料造假等原因导致资质被撤销的案例,在近年行政诉讼中占比显著。例如,在某案例中,法院即认定企业与技术人员并无真实劳动关系,仅通过短期缴纳社保、证书挂靠等方式虚构资质条件,以欺骗手段获取资质,最终判决相关委托申报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相关损失由过错方承担。

从国家政策导向看,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正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加强资质动态核查,强调“人证合一”和业绩真实性。2023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收紧了资质审批和监管,对弄虚作假“零容忍”。这意味着,以往那种依赖“人员挂靠”维系资质的方式风险极高,且一旦事发,不仅资质不保,已签订的合同面临重大风险,企业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

给施工企业的核心建议:

1.合规为本:彻底杜绝资质申报与维护中的任何弄虚作假行为,确保企业技术人员、业绩等核心指标真实、持续达标。

2.合同前置:在签订施工合可考虑增设“资质维持条款”,明确约定若因一方资质问题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的处理程序、责任划分和损失计算方式,做到未雨绸缪。

3.动态管理:建立企业资质的动态监控机制,设立专岗关注行业政策变化和自身资质条件,避免因疏忽导致资质失效。

资质突遭撤销是一场严峻的危机,但并非绝境。施工企业唯有迅速反应、依法行事、积极沟通,才能在这场风暴中将损失降到最低,并为企业的合规重生赢得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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