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是煤化工产业链中的关键环节,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从业者健康构成了严峻挑战。如何构建一套科学、有效的预防体系,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议题。本文将结合行业标准、具体参数与国家政策,系统探讨加工工程的职业病危害控制策略。
一、 加工中的主要职业病危害识别
加工过程伴随着复杂的物理与化学反应,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1.化学毒物:这是最核心的危害。本身及其加工产物(如轻油、粗苯、酚、萘、蒽等)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物质。其中,苯、甲苯、二甲苯等苯系物在蒸馏等工序中极易挥发,长期接触可导致白细胞减少,甚至引发慢性苯中毒或白血病。更为严重的是,及沥青中含有公认的强致癌物——多环芳烃(PAHs),特别是3,4-苯并[a]芘。调查数据显示,焦化厂工人肺癌发病率显著高于普通人群,焦炉工肺癌已被列入我国法定职业病名单。生产过程中还可能产生硫化氢、一氧化碳、氨等急性中毒气体。
2.粉尘:主要来源于原料煤的破碎、筛分、输送等备煤工序,以及在处理渣等固体废弃物时产生的粉尘。长期吸入煤尘可导致尘肺病。
3.物理因素:
噪声与振动:煤气鼓风机、空压机、各类工业泵及机械设备是主要的噪声源,强度通常在80~100dB(A)之间,长期暴露可导致听力损伤。
高温与热辐射:焦炉、加热炉、反应塔等设备散发的热量使作业环境温度升高,尤其在炉顶等区域,工人易发生中暑。
二、 预防与控制措施:从源头到个体
基于上述危害,预防必须遵循“三级预防”原则,采取工程技术、管理防护和个体防护相结合的综合策略。
(一)工程技术措施(源头控制)
这是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径。
1.工艺革新与密闭化、自动化:优先采用先进、低害的生产工艺与设备,提高生产流程的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从根本上减少操作人员与有害因素的接触机会。生产装置及物料管道必须严格密封,杜绝“跑、冒、滴、漏”。
2.通风排毒与除尘:对于无法完全密闭的毒物逸散点(如采样口、装卸点),必须设置有效的局部通风排毒装置,如槽边抽风、排气罩等,确保车间空气中毒物浓度持续低于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例如,对于焦炉逸散物(以苯溶物计),其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应控制在0.1 mg/m³以下,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应低于0.3 mg/m³。对于煤尘作业点,应采用湿式作业、密闭抽风除尘等方法控制粉尘浓度。
3.防噪降噪:对噪声源采取隔振、消声、吸声等工程措施。例如,为鼓风机加装隔声罩,在空压机进气口安装消声器,对管道进行阻尼包扎等,使作业场所噪声强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4.防暑降温:对高温作业场所采取隔热、通风降温措施,如设置空调操作室、喷雾风扇、提供清凉饮料等,预防中暑发生。
(二)管理防护措施
1.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企业必须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建立并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监测及评价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等。所有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
2.加强监测与告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并将结果公示告知劳动者。确保有毒有害岗位的警示标识清晰、明确。
3.强化职业健康监护: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完整的监护档案。特别要针对接触苯系物、多环芳烃的工人,做好血常规、肺癌筛查(如低剂量螺旋CT)等重点项目的检查。
(三)个体防护措施(最后防线)
当工程和管理措施仍不能完全消除风险时,个体防护用品至关重要。
1.呼吸防护:在进入可能存在高浓度有毒气体(如检修受限空间)或确需在超标环境下短时间作业时,必须根据毒物种类佩戴相应的过滤式或隔绝式防毒面具。
2.皮肤防护:接触、沥青等可经皮肤吸收或引起皮肤病的物质时,应穿戴防渗透的工作服、手套、围裙、鞋套,工作结束后及时淋浴清洗,并使用皮肤防护膏。
3.听力防护:在噪声超标区域作业,必须坚持佩戴合格的防噪声耳塞或耳罩。
4.其他防护:高温作业需佩戴防热辐射面罩、穿着隔热服;接触粉尘需佩戴防尘口罩。
三、 政策与标准支撑
我国的职业病防治体系为加工行业的危害控制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与标准框架。除了根本大法《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还颁布了一系列强制性职业卫生标准,如《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1)明确了各类化学毒物和粉尘的限值要求;《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则从工程设计的源头规定了防护设施的要求。企业必须将这些法规标准作为开展职业卫生工作的根本依据,将保护劳动者健康视为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加工工程的职业病危害预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企业管理者高度重视,持续投入,通过技术革新筑牢防线,依靠严格管理堵塞漏洞,并教育每一位劳动者做好自我防护的“第一责任人”,方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与健康发展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