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安全水平,首先源于明晰的责任界定。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配备专职总工程师,对于高瓦斯、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等矿井,还需设立专门防治机构并配备专职副总工程师。这从法律层面确立了总工程师在技术管理上的核心地位。其首要职责是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规,审批矿井的远景规划、各类设计、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每一项工程从源头设计上就符合安全标准。例如,在采区和工作面设计中,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巷道布置、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等方面的强制性参数要求,这是预防重大事故的第一道技术防线。
二、 强化风险预控:实现隐患与灾害的超前治理
被动应对事故不如主动防范风险。总工程师必须主导建立并运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这要求技术管理工作必须“关口前移”。
在重大灾害治理方面,总工程师需对“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火、防尘)和地测防治水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以瓦斯治理为例,必须依据煤层瓦斯参数(如瓦斯压力、含量、涌出量),制定并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综合治理方案。对于高瓦斯矿井,抽采率、风排瓦斯量等关键指标必须达到行业标准,并利用智能监测系统对瓦斯浓度进行24小时实时监控与超限预警。
在隐患排查方面,应推动建立“五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闭环管理机制。通过定期技术分析会、专项检查与动态巡查相结合,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隐患数据库,对顶板压力、水文地质异常等数据进行趋势分析,实现从“治已病”到“防未病”的转变。
三、 推动科技赋能:以智能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技术进步是突破安全瓶颈的根本出路。总工程师应积极主导矿井关键环节的技术改造与智能化升级。
装备升级:大力推广使用大功率、高可靠性的智能化采掘装备、无轨辅助运输系统等,减少井下作业人员数量,降低人机接触风险。例如,采用电牵引采煤机、智能液压支架,可实现远程操控与自动跟机作业,将采煤工作面作业人员减少30%-50%。
系统智能:构建基于5G、物联网的智能综合管控平台,实现对井下人员定位、设备工况、环境参数(瓦斯、一氧化碳、风速、温度等)的全面感知与融合联动。引入智能巡检机器人,替代人工进行瓦斯巡检、设备巡查等危险重复性劳动。这些技术的应用,能够将安全管理从依赖人的经验,转向依赖数据和系统的精准预警与控制。
工艺革新:探索应用连采连充、保水开采等绿色安全开采工艺,从源头上控制地表沉陷、矿压显现等灾害风险。
四、 深化人员培训:培育“我要安全”的技术文化
再好的制度与技术,最终需要人来执行。总工程师需指导并参与全矿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作。培训不能流于形式,而应注重实效:
针对性培训:针对不同岗位(如采煤机司机、瓦斯检查员、防治水技术人员)开展专项技能与规程培训,确保其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技术参数与应急处置流程。
沉浸式演练:利用VR(虚拟现实)技术开展透水、火灾、瓦斯爆炸等事故的应急演练,让员工在高度仿真的环境中提升险情辨识与自救互救能力。
文化浸润:通过建立安全积分激励机制,将个人安全行为与绩效考核、评优评先挂钩,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的主动安全氛围。总工程师应带头宣讲技术标准背后的安全原理,使员工从“被动遵守”转变为“主动理解并维护”安全规则。
五、 贯通责任链条:协同构建全员安全共同体
安全生产是一个系统工程,总工程师的技术决策必须与矿长的全面管理责任、各副矿长的业务保安责任紧密衔接、同频共振。在安全生产办公会、事故分析会上,总工程师需从技术角度提出专业意见,为管理决策提供支撑。要善于调动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鼓励其深入一线发现并解决技术问题,形成“技术保障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良性循环。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解读,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总工程师的技术责任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必须与各岗位责任协同发力,才能构建起“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安全治理共同体。
煤矿总工程师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是一个融合了制度执行力、技术前瞻力、风险管控力与文化感染力的综合性实践。其核心在于,始终以技术手段为抓手,将国家法规与行业标准转化为现场可执行、可量化、可考核的具体行动,通过系统性、前瞻性的工作,真正筑牢煤矿安全生产的技术防线,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与矿工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