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基础。为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资质动态监管的部署,福建省自2022年起全面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并出台《福建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结果应用管理试行办法》(闽建许〔2025〕2号),旨在通过信息化手段和"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本报告旨在系统梳理2022年至2025年期间福建省建筑资质政策的执行情况,通过分析动态核查的实施进展、典型成果与存在问题,评估政策落地效果,并提出优化建议。
2 政策体系与监管框架
2.1 政策依据与制度设计
福建省建筑资质动态核查政策体系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为指导,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福建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结果应用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明确了资质动态核查的定义、范围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确立了"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监管方式。
制度设计上,资质动态核查覆盖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工程质量检测五大类企业资质。核查工作主要依托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和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实施,实现核查启动、名单公布、异常标注、整改复核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2.2 核查机制与实施流程
动态核查采用分类监管模式,将核查对象分为重点核查企业、点对点核查企业和随机抽查企业三类。其中重点核查企业实行全面核查,随机抽查企业则按政务服务系统中企业资质存量不少于10%的比例抽取。
核查实施流程包括四个关键环节:一是通过信息化手段自动比对企业资质涉及的注册人员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二是对核查不合格企业标注"资质异常"并推送至信息公开平台;三是给予3个月整改期,整改合格者自动取消异常标识;四是整改期满后对仍不合格企业进行集中公示并上报住建部。
3 政策执行情况分析
3.1 全省动态核查推进情况
自2022年启动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以来,福建省已建立起常态化核查机制。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资质动态核查。2022年第一次核查中,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对64家企业实施动态核查,其中40家企业因未提供合格材料或不符合资质标准被要求整改。
至2025年,莆田市、福州市等地均按计划开展了年度核查工作。其中福州市在2024年12月开展的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中,随机抽查的13家企业全部符合资质要求,表明行业整体合规水平有所提升。
3.2 典型地区执行成效
福州市作为省会城市,在资质动态核查方面发挥了示范作用。该市不仅按省厅要求开展常规核查,还针对特定问题实施专项行动,如2024年3月制定的《福州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方案》,旨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遏制"皮包公司"问题,清理"僵尸企业",净化建筑市场环境。核查内容重点围绕企业人员配备情况,包括技术负责人业绩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专业和数量是否符合规定等。
三明市在2022年的核查通报中展示了具体成果,多家建筑业、设计企业和监理企业通过了资质核查,涵盖了电子与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等多个专业领域。这些案例反映了动态核查政策在不同地区、不同专业领域的全面推行。
3.3 信息化监管手段应用
福建省在资质动态核查中广泛应用信息化手段,通过政务服务系统和信息公开平台实现自动比对和智能监管。系统对企业资质涉及的注册人员信息与资质标准要求进行自动比对,大大提高核查效率和覆盖面。"资质异常"标识的自动标注与取消,既保证了监管的实时性,又为企业自我纠错提供了便捷通道。
4 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与挑战
4.1 企业资质维持稳定性不足
核查数据显示,部分企业在取得资质后难以持续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以福州市2022年第一次核查为例,在64家被核查企业中,40家企业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或不符合资质标准,占比达62.5%。这一问题主要表现为注册人员流动频繁,导致企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或专业不满足资质标准。
4.2 区域间执行力度不均衡
虽然省级政策对核查频率、比例等有统一要求,但各地区的执行力度仍存在差异。部分地区的核查工作更为系统和深入,如福州市不仅开展常规核查,还针对特定问题制定专项行动方案;而有些地区则主要完成规定动作,缺乏针对性的监管创新。
4.3 整改落实机制有待强化
政策规定了3个月的整改期限,但实践中存在企业整改积极性不高、整改效果不理想的情况。福州市在通报中特别强调,被核查企业应严格按照资质管理规定,在核查整改期内尽快完成整改,否则将面临资质被撤回的风险。
5 优化建议与未来展望
5.1 完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建议根据企业信用状况、业绩规模、资质等级等因素,建立更为精细化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对信用良好、业绩稳定的企业可适当减少核查频次,而对新取得资质、有不良记录或投诉较多的企业则应加大核查力度,实现监管资源的优化配置。
5.2 强化核查结果应用联动
应进一步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行业市场、现场、资质"三个联动"的通知》要求,将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与企业承揽工程、实施项目监管、办理资质许可、行业支持政策等进行深度关联。特别是对核查不合格且整改不力的企业,应当在招标投标、行政许可等方面实施相应限制,提高政策威慑力。
5.3 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
继续优化政务服务系统和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拓展自动比对范围,从目前的注册人员信息比对延伸至企业业绩、技术装备等更多资质要素,实现全方位、全流程的智能监管。
5.4 建立长效机制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资质动态核查不应仅作为监管手段,更应成为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常态化核查,倒逼企业重视自身建设,保持资质条件,提升核心竞争力,从而推动建筑市场秩序持续向好。
6 结论
福建省建筑资质政策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动态核查制度框架和实施体系。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信息化手段的广泛应用以及核查结果的联动应用,有效提升了建筑市场监管效能。政策执行中仍存在企业资质维持稳定性不足、区域执行力度不均衡等问题。未来需从完善分级分类监管、强化结果应用、提升信息化水平等方面持续优化,构建更加科学、高效、透明的建筑资质监管长效机制,为福建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