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背景下,安徽省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管模式已从传统的静态审批转向动态、持续的监管。本文将系统梳理安徽监理资质动态监管的核心内容、依据的最新标准,并结合国家政策进行深入解读。
一、动态监管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动态监管并非一次性检查,而是一个贯穿企业资质存续全过程的持续性监督体系。其核心在于核查企业是否在取得资质后,仍能持续满足资质标准,并规范开展业务。具体内容涵盖多个维度:
1.对“人”的核查:这是监管的重中之重。主要核查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是否持续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包括其注册关系是否在该企业、是否在岗履职,以及是否存在“人证分离”、超越执业范围等违规行为。监管系统会通过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进行数据比对,核实人员动态信息。
2.对“企业条件”的核查:核查企业的资产、技术装备、办公场所等是否持续符合资质等级要求。例如,对企业净资产、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配备情况进行核实。
3.对“业绩与行为”的核查:核查企业在核准的资质范围内承揽工程的情况,以及其工程业绩是否真实有效。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出租出借资质、在资质申请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发生过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会面临重点核查。
4.对“内部管理”的核查:检查企业是否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质量管理体系和健全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二、依据哪些最新标准与政策?
动态监管的开展具有明确的法规和政策依据,这些文件共同构成了监管的标尺。
国家层面法规依据: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2号):这是公路水运工程监理资质管理的核心规章。其修订版取消了定期检验制度,明确要求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动态核查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并强化了信用管理的作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立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事项,是动态监管权力的根本来源。
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精神:监管的强化是为了配合审批的简化,旨在“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
省级层面具体规范:
年度核查通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住建厅等部门每年会发布专项动态核查通知,明确当年的核查对象、内容、方式和时间安排。例如,2025年的通知明确了以厅许可的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为抽查对象,核查比例在30%以上。
地方监管细则:如《安徽省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行业监管细则,规定了具体的监督检查程序、档案建立要求和信用监管措施。监管部门会建立企业监管档案,收录、人员变更、业绩、检查报告及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
三、监管如何具体实施?结果有何影响?
监管通常采用“企业自查”与“监管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1.实施方式:
非现场(线上)核查:监管部门通过各类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大数据比对,这是提高效率的主要手段。
现场(线下)核查:对线上数据存疑或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中的企业,进行现场实地核实。
重点核查:对有过违法违规记录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
2.核查结果与处理:
核查结果通常分为“资质正常”和“资质异常”。
被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企业,会被责令限期(通常为3个月)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申请资质升级、增项,不得承揽新工程。
整改期满后需申请复核,复核通过则恢复正常;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直至撤回其。
所有动态核查结果及企业信用信息,将纳入年度信用评价体系,并向社会公示,直接影响企业的市场声誉和招投标活动。
四、给监理企业的建议
面对日益常态化、精准化的动态监管,监理企业应:
1.树立持续合规意识:摒弃“重审批、轻维护”的旧观念,确保企业人员、资产、业绩等条件持续达标。
2.做好信息日常维护: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地在“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官方系统更新企业及人员信息。
3.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完善质量、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并确保有效运行,以应对可能的现场核查。
4.关注政策动态:及时学习最新的资质管理规定和监管通知,主动进行自查自纠。
安徽监理资质的动态监管是一个以信用为基础、以信息化为手段、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现代化监管体系。它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其核心逻辑是“宽进严管”,既降低了准入门槛,激发了市场活力,又通过严格的事中事后监管保障了工程质量安全底线。对于监理企业而言,唯有将合规经营内化为日常,方能在动态监管的时代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