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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关于对物业企业经营行为检查的实施方案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5-10-19 10:11:42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物业企业经营行为检查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经营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检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秉持依法监管、公正透明、高效有序的原则,强化对物业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市场秩序,推动物业行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为居民营造安全、舒适、和谐的居住环境。

二、检查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及时发现物业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物业行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物业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检查范围

廊坊市“阳关执法”平台随机抽取的6家物业服务企业。

四、检查内容

(一)企业人员管理

1.核查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了解企业员工培训情况,是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技能。

(二)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

1.检查物业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否规范、完整,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核实企业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期限提供物业服务,有无擅自降低服务标准、减少服务项目等行为。

(三)物业收费管理

1.检查物业企业是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公共收益等信息。

2.核查企业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有无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

3.了解企业是否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物业服务费的收支情况是否清晰、透明,是否定期向业主公布财务收支报表。

(四)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1.查看共用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设施等)是否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是否建立了设备巡查和维修记录,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2.核实企业是否制定了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应急预案,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否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五)环境卫生与绿化管理

1.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状况是否良好,垃圾是否及时清理和清运,有无卫生死角。

2.查看绿化养护情况,绿化植物是否生长良好,有无病虫害,绿化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按照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六)安全管理

1.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电梯是否安装了电动自行车阻车系统、监控系统等安全设施,安全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2.查看企业是否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3.了解企业是否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停车场地是否规划合理,车辆停放是否有序,有无进楼、上楼、飞线充电现象。

五、检查方式

(一)实地检查

物业行业监管科将组织检查人员对物业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检查人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走访业主等方式,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二)投诉处理与专项检查

对业主投诉较多、问题较为突出的物业企业,将进行重点检查和专项整治。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针对特定问题的专项检查,如物业收费专项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等。

六、检查时间安排

(一)实地检查阶段:(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19日)物业行业监管科组织检查人员对物业企业进行实地检查。

(二)整改阶段:(2025年10月19日-2025年10月31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物业企业,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对整改不力的企业,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总结阶段(2025年11月1日-2025年11月4日)

对本次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物业企业经营行为检查小组,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公正执法。

(二)强化整改落实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跟踪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企业,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建立长效机制

总结检查工作经验,完善监管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物业企业经营行为监管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和效能。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3日

 

原文地址:http://zjj.lf.gov.cn//html/web/zhujiandongtai/19786092331804344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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