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是国家机关或其他政府组织为履行职责,向具有采购资格的供应商购买商品、工程和服务的活动。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询价。那么,政府采购可以进行实地询价吗?
什么是实地询价?
实地询价是指采购人员亲自到供应商处实地询问商品费用、数量、质量、交货时间等信息的采购方式,它有利于了解市场现状、判断供应商的能力与信誉。
政府采购实地询价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必须遵守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其中包括询价环节。具体规定如下:
政府采购实行询价制度,询价范围和方式应该符合政府采购的要求。政府采购询价应该采用书面形式进行,询价文件应该明确采购内容和要求。询价范围和方式应当充分考虑市场供应情况和采购需要,不得损害竞争的机会。政府采购可否进行实地询价?
从法律层面看,《政府采购法》没有明确规定政府采购是否可以进行实地询价。但根据近年来的实践经验,为了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减少摇号、作弊等非法竞争行为,大多数政府采购部门并不提倡采取实地询价的采购方式。
在具体采购中,为了尽可能地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政府采购部门通常会在采购前进行市场调研和询价,了解供应商的信用状况、资质、经验、能力等情况,并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询价方式和要求。这样可以为后续的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或投标行为提供公平公正的环境。
政府采购实行询价制度,通过不同形式的询价,为后续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或投标提供公平的环境。虽然《政府采购法》没有明确规定政府采购是否可以进行实地询价,但为了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政府采购部门并不提倡采取实地询价的采购方式。
什么情形可以不进行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构向市场或社会采购中标合同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以满足政府机构提供公共产品和政府运转需要的一种经济活动。政府采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需要进行政府采购。
情形一:社会捐助
在某些情况下,个人或企业愿意向政府机构进行社会捐助,以帮助政府机构实现其一些公共事业目标。例如,企业可以向教育部门捐赠教学设备,或向卫生部门捐赠医疗设备和用品,以提高公众的生活质量。此时,政府机构可以不进行政府采购,而是接受个人或企业的捐助。
情形二:紧急情况
当出现紧急情况时,政府机构可以不进行政府采购,而是采用紧急采购方式满足紧急需求。例如,当自然灾害发生时,政府机构可以通过直接向市场购买物资等方式解决紧急需求,以保护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情形三:特殊情况
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政府机构可以根据需要选取不进行政府采购。例如,当政府机构需要租赁土地或办公场所时,可以直接与房主进行谈判达成租赁协议,而不一定需要进行政府采购。
情形四:无压力竞争
政府采购应该遵守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保证竞争性。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面向特定供应商进行直接采购,这通常发生在市场上只有一家可供选取的供应商或市场竞争性较低的情况下。此时,政府机构可以不进行正式的政府采购,而选取与合适的供应商进行直接的谈判达成协议。
政府采购是保证公共资源使用效率的重要手段,但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需要进行政府采购。在某些情况下,如社会捐助、紧急情况、特殊情况和无压力竞争,政府机构可以选取不进行政府采购,以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