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077号建议的复函
梁晓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亟待解决“三供一业”遗留问题的建议》(第07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把建议办理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收到建议后,安排相关处室进行认真梳理和反复研究,认为您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现状、存在问题的分析客观准确,现对您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后存在的问题
“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项目实施以来,陆续有群众反映部分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项目实施中存在施工组织管理混乱、改造质量不高的问题,为切实解决群众诉求,更好的推进国有企业老旧小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工作,2020年,市国资委印发《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老旧小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安排》),《安排》中指出,按照《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市政办发〔2017〕48号)的工作分工,主要由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等各项目接收企业组织实施“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工作,截至2020年7月,全市“三供一业”维修改造总体进度达到71.4%。为加快推进“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工作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市国资委将2019年底前未进行招投标的239个国企小区“三供一业”改造资金和项目移交属地区县(开发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继续改造;已招投标的小区待维修改造完成后移交属地区县(开发区)进行老旧小区“补差”施工。
2021年,为解决“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项目遗留问题,西安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项目实施及监管的通知》。文中明确已移交至各区县、开发区的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工程,按照《西安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办函〔2019〕225号)及《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移交属地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20〕24号)的相关要求,由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做好组织实施。
对未完成移交的央企、省企以及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工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项目所在辖区政府负总责。
您反映的“三供一业”维修改造小区移交后存在的供水、供电、楼梯安全等问题,我局将积极对接市国资委,厘清问题归属,分析问题原因,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完善维修改造后的质保工作。
同时,将督促各区县、开发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区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对辖区内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维修改造项目在摸清项目底数的基础上,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回头看”工作,排查质量安全隐患,分析原因,建立台账,协助相关单位积极分类整改。
二、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完善政府与居民的沟通机制
为持续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4年,市住建局印发了《西安市进一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建发〔2024〕107号),文件明确要求进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时,要强化党建引领机制,构建城镇老旧小区党建联动机制,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快完善居民参与改造机制,引导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楼道长全过程参与改造,改造前全面了解居民诉求,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前置协调矛盾纠纷,凝聚改造共识;改造中要发动居民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改造后要引导居民参与小区后续管理、评价改造成效等。
在后续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指导各区县、开发区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通过居民议事平台、板凳会等沟通方式,以倾听群众需求、解决群众困难为目标,将老旧小区改造改到实处,更好的提高居民居住舒适度和满意度。
三、开展“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回头望”
为不断检视已改造小区长效管理机制运行、给类设施服务维护情况,有针对性的补齐缺项、漏项和管理制度等短板,确保改造效果长期保持,我们不定期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和效果“回头看”工作,明确查看内容和工作要求,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人。
在后续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充分发挥社区街办、物业企业和第三方单位的联动作用,强化监管责任的同时,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单位进行通报,促进老旧小区改造成果惠及于民。
涉及我局的相关建议已采纳,其余建议将由相关部门回复。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的关心支持!
专此函复。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3日
(联系人:惠琳娜 电话:88668251)
原文地址:https://zjj.xa.gov.cn/zw/zfxxgkml/jyta/19688846239660032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