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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住建局关于公开征求《六盘水市城市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5-09-11 15:40:5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我局牵头起草了《六盘水市城市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544578051@qq.com;二、联系电话:0858-8695109;

三、信函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山城市综合体9号楼(六盘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21室)。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信封上注明“《六盘水市城市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23日。

附件:六盘水市城市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六盘水市城市市容市貌集中整治

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打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擦亮“中国凉都”城市品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影响城市环境品质提升的堵点卡点问题,按照“系统谋划、突出重点、平急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积极整合市县两级工作力量,建立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构建“大统筹、大整合”城市精细管理格局,用3个月左右时间,对城市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及秩序等问题进行大整治大提升,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体系,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和城市治理能力,推动城市管理由被动向主动、由粗放向精细、由突击向常态转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保障

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住建、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工作的市领导任副组长,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级整治攻坚行动专班,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日常调度、跟踪督办、问题转办等工作。各市(特区、区)政府参照组建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形成主要领导带头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成员单位具体抓和上下贯通、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整治攻坚中的重大问题、审议整治推进计划、部署阶段性重点任务,确保整治攻坚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职责分工及工作任务

(一)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市委网信办。一是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按照相关点位类别及标准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指导工作。二是宣传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城市精细化管理相关政策内容和成效案例等,协调相关媒体平台进行解读政策、报道成效,普及文明规范(如“门前三包”、公共秩序维护等),提升市民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营造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浓厚氛围。三是强化典型示范带动,根据相关部门推选的在城市精细化管理中的先进典型,协调媒体宣传推广经验做法,营造“人人参与精细化管理”的氛围。四是加强城市管理领域网络舆情监测,及时与相关部门共享信息,指导涉事部门及市(区)做好城市管理领域网络舆情处置工作,防范舆情炒作。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一是规范市容秩序管理,督促店铺落实“门前三包”制度,整治超门面经营、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规范临时疏导点设置;排查整治沿街及主次干道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市容的广告店招乱象;保障主次干道清扫保洁时长与机械化清扫率,规范垃圾收运处理及环卫设施管护。二是整治公共区域乱象,重点整治人行道及退让空间内停车场乱设、乱占问题;清理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画、乱贴小广告等城市“牛皮癣”;加强城区道路占破道审批及监管。三是完善基础设施管护,排查整改城区主次干道路面、人行道、路灯、护栏等设施破损问题;强化主次干道行道树、绿化带及城市公园、广场等区域园林绿化日常养护。四是强化专项领域治理,依法处置自然资源部门移送的违法建设行为案件;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文明施工“七个100%”管控要求。

(三)市公安局。一是维护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城区主干道、未施划停车泊位的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交叉路口、背街小巷、学校医院周边、农贸市场及公共场所等区域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及占用机动车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机动车辆违法行为。二是完善城区道路标识标线、信号灯、隔离栏等交通设施建设。三是强化突出交通违法犯罪打击,严查二、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乘骑摩托车不戴头盔、飙车炸街、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四是依法打击阻碍执行公务违法行为,保障城市精细化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四)市市场监管局。一是督促农贸市场经营者加强管理,对农贸市场开展食品安全、市场秩序、环境卫生督促指导。二是严格执行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按程序规范开展经营主体注册登记。三是整治违规收费行为,聚焦违规停车收费、避暑旅游旺季酒店哄拾价格等问题,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四是加强餐饮店食品安全监管,对街道办事处或者城市管理部门划定临时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内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五)市生态环境局。一是城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查处工业企业环境污染、噪音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以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的监测和评价。二是依法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六)市交通运输局。一是严打非法营运,严查私家车无证营运、非法班线客运、无证网约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运输市场秩序。二是提升出租服务,压实出租汽车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驾驶员安全驾驶和文明服务培训,重点整治拒载、宰客、不打表等违规经营问题及车容车貌差、仪容仪表不整等服务乱象,提升行业服务质效。三是优化公交站布局,完善遮荫避雨设施、线路指示牌、休息凳等基础配置,改善公共交通候车体验。四是协同联合公安、住建、环保部门整治城区主次干道机动车维修企业违规占道经营导致油渍污染、杂物堆积乱象。

(七)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一是牵头联合供电部门、通信运营商、社区等相关单位整治“飞线”乱象,按“能入尽入、能顺则顺、安全可靠”原则推进主次干道光缆入地,对无法入地线路实施规范捆绑,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督促各运营商规范通讯设施管理,对光缆交接箱、强弱电箱、通讯井盖等通讯设施开展常态化巡查维修,消除设施破损、缺失等安全隐患。

(八)市供电局。一是协同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整治“飞线”乱象,对供电方资产存在的飞线问题进行整治。二是规范电力设施管理,对市供电局所属强电箱、电力井盖等电力设施开展常态化巡查维修,消除设施破损、缺失等安全隐患。

(九)市商务局:一是联合住建、环保部门整治废品回收点违规占道经营、不符安全环保标准、乱摆乱放等乱象;二是科学规划选址,引导回收点迁至指定区域规范经营。

(十)市自然资源局。一是依法做好建设项目土地和规划审批与许可,加强批后监管,在规划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建设行为,依法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二是参与公共区域停车场乱象整治,加强公共停车场用地保障;依法查处违规占用公共用地、闲置土地擅自改建停车场等违法用地行为;严格依据详细规划核定规划条件,强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落实停车场配建标准”。

(十一)市水务局。一是督促省水投六盘水公司规范涉水设施管理,对城区消火栓、水表井、排水井盖等供水设施开展常态化巡查维修,消除设施破损、缺失等安全隐患。二是强化水资源的管理,加强城区水库、河道等水体日常管护,推进河道清淤、整治疏浚、护岸维修工作,清理水面垃圾。

(十二)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活(畜)禽经营市场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

(十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加强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集中管理办公区办公公共区域及相关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安全保卫、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等职贵,指导集中管理办公区外的其他单位加强日常管理,维护机关单位正常的办公秩序。

(十四)各市(特区、区)政府及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统筹组织推进本地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牵头厘清街道与职能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权责边界,形成责任清晰、衔接顺畅的工作闭环。聚焦辖区内城市管理痛点难点,统筹资源力量推进整治任务落地,细化具体举措、明确进度节点,强化对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的日常调度和成效督导,确保责任区域内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十五)其他。其他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市政府工作安排开展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9月20日至9月31日)

各地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制定方案及任务清单,认真安排部署,确保在9月31日之前全面启动整治攻坚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底至11月中旬)

全面开展整治攻坚行动,针对在整治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难点、痛点、堵点,紧盯重点区域、紧抓突出问题、紧扣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攻坚整治,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巩固提升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

以整治是否到位、整治成效是否明显等为导向,组织对整治攻坚行动成果进行评估,逐项开展查缺补漏工作,切实巩固提升整治攻坚行动成效,确保城市环境明显改善。

(四)常态保持阶段(12月中旬至长期)

深入总结整治攻坚行动成果,完善常态化管理制度机制,落实各级各有关单位职责,按包片,定人、定岗、定责的“四定”方式强化管理,构建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快速发现、及时响应、联动治理的工作体系,不断提升城市治理效能。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站在事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和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市市容市貌集中整治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其纳入本单位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对照本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结合各自职责及工作实际,制定详细、具体落实措施,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组织落实,切实以强有力地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级各有关单位以“城市管理人人有责”为核心,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宣传资源全域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宣传教育,加大对不文明行为和负面案例曝光,深化市民健康教育和文明素质提升,规范行为准则;要将“树立文明习惯,共建美好家园”作为学校健康教育、思想道德教育重要内容,引导青少年争当文明先锋,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管理格局。

(三)健全长效措施。各市(特区、区)要按照“地域相邻、规模适度、方便管理”原则,进一步构建全域覆盖的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深度融合“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实行“一格一长、多员协同”的工作体系,由街道或社区负责人兼任网格长,履行第一责任,专职网格员聚焦日常巡查,实时反馈城市管理问题,市县两级职能部门、各有关单位作为响应单位,逐步建立“网格员发现上报—网格长精准研判吹哨—职能部门闻哨即到处置—网格长闭环核查督办”的全流程机制,形成“哨响即动、报到即办、办就办好”的工作闭环。

(四)强化督促落实。由专班办公室牵头,联合市精神文明办等单位建立定期明察暗访机制,及时掌握各单位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并采取“专报”和“通报”相结合形式,对成效显著的单位的做法予以总结推广,对整治工作不力、进展滞后予以通报批评。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市(特区、区)及各相关单位需建立工作信息定期报送机制,明确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沟通协调、组织推进整治攻坚行动及信息报送统筹落实,同时指定1名业务骨干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本部门整治信息的收集、汇总与上报。请于9月31日前报送实施方案及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每月26日前报送月度工作推进情况,12月25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所有材料均需形成书面版(含电子版)报送至专班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科全体)。

 

原文地址:http://zjj.gzlps.gov.cn/gzdt_43007/tzgg_43009/202509/t20250910_88597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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