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35号建议的答复
王纪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未来之城”楼盘房产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针对房屋抵押导致至今不能办证的问题
未来之城项目由于部分房源设置在建工程抵押,后再进行销售且未解除抵押,导致该部分房屋未网签备案至购房业主,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2023年以来,我局多次督促六盘水拓源集团康盛源德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筹集资金,为购房业主解押抵押房屋,但处置进度不及预期。2025年3月,我局多次组织未来之城项目业主代表、市“问题楼盘”专班、属地街道办事处、钟山公安分局、德康房开公司以及市区两级法院有关负责人员召开协调会和接访会,并组织人员到德远·未来之城项目现场开展资料搜集梳理,向业主群体做好解释工作。3月21日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公安、检察院、法院、住建、自然资源、税务等多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集中力量破解因在建工程抵押导致购房群众无法办证问题。4月以来陆续让六盘水拓源集团康盛源德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目前正在调查阶段。
依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在房产存在抵押的情况下,购房者权益受法律保护。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约定,书面催告房开公司履行办理房产证的义务,并明确告知其若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若房开公司经催告后仍未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契税及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税务机关委托第三方代收税款,须经严格的法定程序授权。购房人将钱款交由房企“代办产权证书”事宜,实质是双方形成代办协议,属民事法律行为。因房开公司代办收据直接载明收取的钱款含“契税”等,让购房群众误以为“契税”由房开公司为税务机关代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八条“未经税务机关依法委托征收税款的,责令退还收取的财物,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致使他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税务部门为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自2015年以来,多次以发送《税务事项通知书》、在售楼部张贴《关于再次重申禁止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契税有关问题的提示》等形式禁止房开公司代收契税,并对相关房开公司进行约谈,责令房开公司向购房人退还以代办产权证书名义收取的“契税”。但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均未就该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故税务部门无权向房企追缴以代办产权证书名义收取的“契税”。同时未来之城入住已有10余年,针对供暖设施损坏的问题,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可申请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
三、针对购房返款和逾期违约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针对六盘水拓源集团康盛源德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履行约定退还购房款和逾期交房未赔偿违约金问题,购房者可与房开企业协商处理,双方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还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会同有关单位持续督促六盘水拓源集团康盛源德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筹措资金资产,为房屋被抵押的购房业主解押,完成解押手续后,及时办理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手续,加快推进不动产权证办理。我局将持续加强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做好相关审批和服务工作。同时,引导业主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契税、违约金、购房返款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董来丽;联系电话:8225187)
原文地址:http://zjj.gzlps.gov.cn/bmxxgk/zfxxgk/fdzdgknr/jytabl/202508/t20250819_884911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