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部门职责 | 依 据 | 工作事项 |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 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责任情形 |
1 | 地质灾害的防治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 | 1.《地灾防治条例》 2.州委办公室 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恩施州办文〔2019〕26号) 3.《中共恩施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调整和明确州直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恩施州机编发〔2019〕40号) | 1.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负责落实全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2.负责全州防震减灾工作,指导各县市防震减灾工作。 3.负责全州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监督工作。 4.承担国土(地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1. 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由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和治理。 2. 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州直部门、县市对各自领域、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监测、预防和治理。 3.负责所辖领域房屋建筑建设工程引发或房屋建筑建设工程周边地质灾害的隐患排查、监测、预防和治理。州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负责所辖领域市政工程建设引发或市政工程周边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预防和治理。州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及因农村宅基地建房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工作。 | 1.不履行规定的职责,未对全州地灾防治、地震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的。 2.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 |
2 | 矿产资源管理和违法查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州委办公室 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恩施州办文〔2019〕26号) 4.《中共恩施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调整和明确州直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恩施州机编发〔2019〕40号) 5.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办文〔2024〕60号) | 1.负责查处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依法吊销违法开采者的采矿许可证,对认定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责令关闭的矿山单位依法注销采矿权。 2.参与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救援工作。 3.负责编制实施非煤矿产资源规划,优化行业布局和产业结构,严格矿业权管理,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审查非煤矿山开采初步设计,推进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严把准入关。 | 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为非煤矿山的行业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 1.对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未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导致发生重大安全风险或生产安全事故的。 2.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 |
3 | 安全设施的规划和布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共恩施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调整和明确州直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恩施州机编发〔2019〕40号) | 1.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将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等设施布局纳入规划并严格落实规划要求。 2.配合有关部门科学编制恩施州城中心城区内电力、燃气等项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专项规划。 | 相关专项规划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编制,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搞好配合工作。 | 1.未将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等设施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或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同意项目用地审批、建设工程许可的。 2.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 |
4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共恩施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调整和明确州直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恩施州机编发〔2019〕40号) 3.《中共恩施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恩施州机编发〔2024〕31号) | 1. 指导开展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监管工作。 2. 指导开展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工作。 3. 指导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 住更部门负责市政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及质量安全监管。 | 1.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或指导不力。 2. 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 |
5 | 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监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州委办公室 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恩施州办文〔2019〕26号) 3.《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试行)》(自然办发〔2023〕51号) | 对地质勘查和测绘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外业项目驻地安全、外业作业安全、交通安全管理、室内安全管理、安全装备管理等进行检查。 | 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地勘和测绘行业安全监管。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所属地勘或测绘项目的安全监管。 | 1.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或指导不力。 2.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