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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2025年度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5-03-18 12:20:14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BIM技术在建设工程中的深度应用,现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在项目设计单阶段、设计-施工多阶段或运维阶段已应用BIM技术,并且取得显著效益的建筑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项目。

二、申报类型与条件

(一)申报设计单阶段的工程项目

1.申报单位条件

(1)由建设单位申报,或建设单位牵头联合设计单位申报;

(2)应在中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体系,正常经营满1年以上。

2.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

(2)应用BIM技术的内容和深度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广东省及深圳市相关标准;

(3)设计过程应采用国产自主BIM建模软件;

(4)开展方案比选、管线综合、设计优化等场景的BIM应用;

(5)将与施工图一致的BIM模型文件上传至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系统,BIM模型文件上传时间应在2025年4月15日前;

(6)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满3年或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未满1年等情况。

3.申报项目示范条件

(1)优先考虑基于国产自主BIM建模软件开展正向设计出图的项目;

(2)优先考虑特定场景下实现BIM技术深度应用的项目。

(二)申报设计-施工多阶段的工程项目

1.申报单位条件

(1)由建设单位申报,或建设单位牵头联合参建单位(设计、施工、EPC等)申报;

(2)应在中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体系,正常经营满1年以上。

2.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

(2)应用BIM技术的内容和深度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广东省及深圳市相关标准;

(3)应具备BIM相关的协同平台,推进设计BIM成果交付至施工应用,开展设计、施工等参与方的协同管理;

(4)开展施工模拟、工程算量、进度管控等场景的BIM应用,利用BIM技术指导施工;

(5)按照规定在办理竣工联合验收时,将与竣工图一致的BIM模型文件上传至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系统,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BIM模型文件上传时间应在2025年4月15日前;

(6)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满3年或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未满1年等情况。

3.申报项目示范条件

(1)优先考虑使用国产自主BIM建模软件或国产自主BIM协同平台的项目;

(2)优先考虑特定场景下实现BIM技术深度应用的项目。

(三)申报运维阶段的工程项目

1.申报单位条件

(1)由业主单位(或建设单位)申报,或业主单位(或建设单位)牵头联合参与单位(如物业单位、运维单位等)申报;

(2)应在中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具备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体系,正常经营满1年以上。

2.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1)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应用BIM运维的时长不少于3个月;

(2)应具备BIM相关的运维管理平台,开展设备维护、空间管理、能耗管理等场景的BIM应用;

(3)将运维BIM模型文件刻录到光盘或者U盘,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4)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满3年或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未满1年等情况。

3.申报项目示范条件

(1)优先考虑使用国产自主BIM建模软件或国产自主BIM运维管理平台的项目;

(2)优先考虑特定场景下实现BIM技术深度应用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2024-2025年度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表》(简称《申报表》),详见附件1;

(二)《2024-2025年度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承诺书》(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2;

(三)《2024-2025年度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报告》(简称《实施报告》),详见附件3;

(四)若为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需填写《2024-2025年度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联合申报说明》(简称《联合申报说明》),详见附件4。

四、项目申报和管理流程

(一)申报答疑。市住房建设局将针对本次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评审要点组织统一答疑会,时间定于3月24日14:30,地点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3楼培训室301。请有意向参加的单位于3月22日前将参加人员信息(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发送至qinke@zjj.sz.gov.cn(联系人:陶工,13560749927)。

(二)自愿申报。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4月15日前,将《申报表》《承诺书》《实施报告》《联合申报说明》(盖章扫描版及可编辑版)发至以下邮箱qinke@zjj.sz.gov.cn(主题应注明“BIM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项目名称”),并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全套资料合订纸质版材料(胶装,一式3份)报送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3楼312室(联系人:陶工,13560749927)。

(三)形式审查和评审。市住房建设局将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形成初步名单,并组织专家对初步名单项目进行现场评审,评审内容主要包括申报材料、现场汇报等,最终根据评审打分结果择优予以公示。

(四)结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确定为深圳市BIM试点示范项目,在市住房建设局网站予以公布。列入试点示范的项目应积极配合市住房建设局组织开展BIM成果交流分享、经验交流、观摩学习、案例汇编等活动。

五、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报单位参与本年度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

(二)项目申报、形式审查和评审等过程,均不收取项目申报单位任何费用。

(联系人:翁裕健,联系电话:0755-83782813)

附件:1.2024-2025年度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表

2.2024-2025年度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承诺书

3.2024-2025年度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报告(参考格式)

4.2024-2025年度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联合申报说明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3月17日

相关附件

 

原文地址:https://zjj.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2074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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