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住建领域高度重视各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依据各级环保督察整改《方案》要求,研究制定住建领域《整改方案》,对照整改方案中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县市主体责任,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销号工作。经对照整改方案中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县、州级验收,现将各级环保督察反馈“瑞丽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行不规范姐告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等9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瑞丽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管理运行不规范姐告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严重滞后整改完成情况
(一)反馈意见指出:德宏州贯彻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瑞丽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力争2018年底前投入运营,姐告污水处理厂力争于2019年6月底前投入运营。现场督察时发现,瑞丽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虽然已于2019年7月开始调试运行,但存在进出水口在线监测系统、中控系统未运行,手工监测发现有超标排放情况等问题,且厂区管理混乱,不规范、不到位。此外,截至督察时,瑞丽市姐告污水处理厂仅取得环评批复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关责任单位统筹乏力、推进缓慢,导致该厂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二)整改措施:一是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瑞丽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总进水口、总出水口在线监测、中控设备整改及验收,确保2020年污水处理负荷率达到65%以上,并达标排放;2020年6月30日前,瑞丽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排查整改影响厂容厂貌的环境问题,杜绝“脏乱差”现象,提升运行和环境管理质量;二是瑞丽市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快姐告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尽快完成招投标,2022年6月30日前,建成投运。
(三)整改落实情况。对照问题清单,围绕整改目标。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多次对瑞丽市涉及反馈问题进行实地调研、专项检查,涉及问题已于2024年11月全部完成整改。一是瑞丽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在线监测系统、中控系统已验收并正常运行,按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升运行和环境管理质量;二是瑞丽市姐告污水处理厂已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
(四)整改验收情况。对照整改方案中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于2024年11月20日通过县级自查自验,2024年12月13日通过州级复核验收。
二、(72-9)德宏州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还需加大整改完成情况
(一)反馈意见指出:第一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德宏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还需加大”,德宏州报告该问题已整改且于 2020年底完成州级验收,但梁河县2023年8月报告该问题尚未完成整改,出现州级认定已整改完成,而县级认为没有完成整改的情况。
(二)整改措施:一是规范验收标准。州级相关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业务指导、帮扶,统一验收标准。梁河县按照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6 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和做好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验收,避免再次发生“州级认定已整改完成而县级认为没有完成”的情况;二是梁河县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PPP项目建设力度,完善乡镇镇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提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
(三)整改落实情况。按照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6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和做好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梁河县为三类县乡镇,应达到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65%,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覆盖率75%,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70%。根据省级爱国卫生运动系统统计,目前梁河县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100%,建制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98.51%。自然村生活垃圾设施覆盖率99.22%,镇区生活垃圾处理率100%,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98.29%,乡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87.5%,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率85.4%。已全面完成2024年年度目标要求。
(四)整改验收情况。对照整改方案中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于2024年11月15日通过县级自查自验,2024年12月12日通过州级复核验收。
三、(72-12)瑞丽市姐告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反馈意见指出:瑞丽市制定的第一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明确,姐告污水处理厂力争2019年6月底前建成试运营;瑞丽市在无法按期完成的情况下,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中将整改时限调整为2022年6月30日前建成投运;但截至督察进驻,瑞丽市姐告污水处理厂土建施工尚未完成,姐告边境贸易区1.92平方公里内的污水长期无收集处理设施,姐告小河长期为黑臭水体,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二)整改措施:一是持续每月对姐告小河境内段水体水质监测,并出具相关监测报告;二是推进姐告小河黑臭水体(境内段)治理工程,对境内段的垃圾打捞及污水直排口封堵,完善姐告片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持续改善姐告小河境内段水质;三是加强水体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
(三)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成瑞丽市姐告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运营。姐告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1.45亿元,近期新建0.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一座,新建DN400-DN800的污水管网29.752公里,该项目于2022年7月2日开工,于2024年10月24日竣工验收,经调试后已投入运营;二是持续对姐告小河境内段实施垃圾打捞及污水直排口封堵工作,其中排查出11个污水直排口,已全部封堵完,实施了姐告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完善了姐告片区污水收集管网;三是持续每月对姐告小河境内段水体水质监测,并出具相关监测报告。
(四)整改验收情况。对照整改方案中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于2024年11月20日通过县级自查自验,2024年12月13日通过州级复核验收。
四、(72-13)瑞丽市团结大沟黑臭水体整治推进不力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反馈意见指出:瑞丽市制定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方案还明确,2021年12月31日前全面提升团结大沟水环境质量,但制定的整改方案目标泛化、措施不实,2021年12月整改验收时,15个监测断面有4个为轻度黑臭,黑臭比例高达26.6%,瑞丽市仍然以“较2019年有大幅提升和改善”通过验收,对存在问题验收审核把关不严;2022年,团结大沟黑臭水体整治因推进不力,被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
(二)整改措施:一是对照《瑞丽市团结大沟黑臭水体“一河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从“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治理”等方面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城镇雨污分流改造管网、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污水管网完善工程等项目,有效推动团结大沟内源治理,彻底清理河底的淤泥,消除河道内源污染;二是完成2024年度上级下达瑞丽市排水管网新改建任务,进一步加强团结大沟沿线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工作,防止生活污水排入团结大沟;三是在全州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对存在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逐步推进整治。
(三)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实施完成瑞丽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提标改造工程,实施了瑞丽市城镇雨污分流改造管网、瑞丽市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污水管网完善工程,有效推动了团结大沟内源治理,实施了瑞丽市团结大沟内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河床生态整治工程,彻底清理河底的淤泥,消除河道内源污染;二是按照2024年度上级下达瑞丽市排水管网新改建任务,瑞丽市2024年实施了瑞丽市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四标段,工程概况:广拉村污水管道长度约7560m,管径为 DN300-DN400,管道材料为HDPE管,污水检查井约349座;弄喊村污水管道长度约7265m,管径为DN300-DN400,管道材料为HDPE管,污水检查井约335座。于2024年11月14日通过初步验收;三是开展了2024年度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排查工作并形成报告。
(四)整改验收情况。对照整改方案中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于2024年11月20日通过县级自查自验,2024年12月13日通过州级复核验收。
五、(72-51)乡镇“两污”设施短板明显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反馈意见指出:乡镇“两污”设施短板明显。弄岛污水处理厂未按期(2022 年6月30日前完工并投入运营)完成建设。
(二)整改措施:加快推进瑞丽市弄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确保2024年12月底前建成。
(三)整改落实情况。对照整改目标和措施要求,已完成瑞丽市弄岛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运营。弄岛镇污水处理厂厂区及外污水管网工程,估算总投资13171.77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规模为0.5万立方米/d,污水管总长度为13909.4米,管径DN400-DN800,该项目于2020年5月20日开工,于2023年12月26日竣工验收,经调试正常后投入运营。
(四)整改验收情况。对照整改方案中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于2024年11月20日通过县级自查自验,2024年12月13日通过州级复核验收。
六、(72-54)梁河县建筑垃圾随意堆放,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反馈意见指出:梁河县建筑垃圾随意堆放,管理不到位。比如,棚户区改造中,未明确建筑垃圾规范点,造成建筑垃圾随意处置、乱堆乱放。
(二)整改措施:一是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梁河县建筑垃圾堆放点选址工作;二是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梁河县建筑垃圾堆放点选址工作。
(三)整改落实情况。对照整改目标和措施要求,已完成梁河县建筑垃圾堆放点选址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建筑垃圾的堆放管理。一是2024年11月12日副县长谢华组织相关单位召开梁河县建筑垃圾堆放点选址推进会,会议决定梁河县建筑垃圾堆放点选址定在梁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原取土点;二是2024年12月4日出台《梁河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方案》,建立了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严格管控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建筑垃圾,监督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编制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方案,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积极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
(四)整改验收情况。对照整改方案中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于2024年12月5日通过县级自查自验,2024年12月12日通过州级复核验收。
七、(72-55)梁河县污水处理厂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反馈意见指出:梁河县污水处理厂存在瞬时浓度高达2000mg/L以上的情况和连续10个小时进水浓度在400mg/L以上的情况;2023年1—2月出水流量大于进水流量,进出水流量倒挂。
(二)整改措施:一是规范梁河县污水处理厂运营,严格做好在线监测等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工作及相关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二是督促污水处理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设施运行维护,提高污水处理设施抗冲击能力,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加强市政管网排污单位的巡查检查,严厉查处违规排入管网的行为,避免出现进水浓度过高的情况。对自动监控设备定期开展维护和校准工作,避免出水量大于进水量的现象发生;三是加强水质调度,按月调度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根据进水浓度及时分析研判、排查整治。
(三)整改落实情况。对照整改目标和措施要求,已完成梁河县污水处理厂整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一是持续做好厂区运营管理工作,定期查看污水处理厂是否做好在线监测等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工作及相关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二是进水口监测瞬时数据出现COD浓度高至2000mg/l的情况,经排查发现德宏玖聚资源有限公司向市政管网排放污水及废弃物,并对其进行处罚,目前污水处理厂未出现进水不稳定的情况;三是由于原用的流量计存在水量不满管以致出现数据异常的现象,导致发生进水流量少于出水流量的情况;梁河县已将原用的金普瑞电磁流量计更换为博克思电磁流量后流量统计已恢复正常。每月根据进水浓度及进水量进行分析研判、排查泵站管网是否坏损,及时整治。加强水质调度,按月调度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根据进水浓度及时分析研判、排查整治。
(四)整改验收情况。对照整改方案中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于2024年11月15日通过县级自查自验,2024年12月12日通过州级复核验收。
八、(X3YN202405310074)瑞丽市城市污水管网主管网材质差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举报内容:在云南省多个区域的城市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中,因管网主材的管材产品质量差、管网施工不科学等原因,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低于50%的情况普遍存在,污水进厂浓度低的现象仍然突出。如:德宏州瑞丽市主城区河道截污管网工程。
(二)整改措施:一是瑞丽市住建局及时组织人员对瑞丽市主城区河道截污管网工程污水管材、施工工序及内业资料进行全面核查,严格把关主材质量、施工标准等;二是瑞丽市住建局及时组织人员对瑞丽市主城区河道截污管网工程污水管材、施工工序及内业资料进行全面核查,严格把关主材质量、施工标准等;三是瑞丽市将按照《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云南省加强城镇既有市政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管理30条措施》相关要求,按计划逐年提升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和污水厂进水浓度。
(三)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瑞丽市主城区河道截污管网工程污水管材、施工工序及内业资料进行全面核查,严格把关主材质量、施工标准等;二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已建成管网进行CCTV内窥检测,并对进场管材取样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再行复检,确保工程质量;三是瑞丽市将按照相关要求,按计划逐年提升城市污水收集率和污水厂进厂处理污水浓度。
(四)整改验收情况。对照整改方案中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于2024年11月20日通过县级自查自验,2024年12月13日通过州级复核验收。
九、(D53310020230816001)瑞丽市姐告德顺美食城的生活污水、餐饮污水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举报内容:瑞丽市姐告德顺美食城的生活污水、餐饮污水等未经处理直排至姐告小河,餐饮店未安转油烟净化器。该美食城无任何审批手续私自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整改措施:及时对姐告小河范围内公共区域的餐饮摊贩停业整顿并要求新开业的餐饮店安装油水分离器和抽油烟机,在德顺美食城业主区域内摆放油水储存桶,统一要求滨南公司负责定时清运。规范处置餐饮、生活污水,将餐饮、生活污水收集进入国门大道新建污水管后进入姐告污水处理厂处置。
(三)整改落实情况。第一时间对瑞丽市德顺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NO.10),明确要求必须停止营业进行整改。一是姐告小河范围内公共区域的餐饮摊贩已停止营业;二是1家新开业的餐饮店已安装油水分离器和抽油烟机;三是德顺美食城业主区域内的临时摊位已安装油水分离器和建设油污分流管道,并摆放3个油水储存桶,由滨南公司负责定时清运;四是德顺美食城业主已建设餐饮、生活污水排水管,将污水收集进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国门大道新建污水管后进入姐告污水处理厂处置。
(四)整改验收情况。对照整改方案中的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于2024年11月6日通过县级自查自验,2024年12月27日通过州级复核验收。
现将以上9项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暑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692—2121969
联系地址:德宏州芒市勐焕街道人保路52号
原文地址:https://www.dh.gov.cn/zjj/Web/_F0_0_61EYCOQL1C0129B7113C4055B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