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46批建设领域企业
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2024〕46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工程业绩认定工作的通知》(宁建(建)发〔2020〕41号)等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近期申请建设领域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对申请交通、水利、电力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工程业绩进行了函询且回函已对业绩指标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现将审查意见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jst.nx.gov.cn)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主页→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进行查询。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
申报企业可登陆宁夏政务服务网查询具体审查意见,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截止日期:2024年12月24日)提交陈述申请,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上传电子材料,并寄(送)纸质材料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窗口,逾期不予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正规渠道反映,对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或吃拿卡要等问题,可随时进行举报。举报材料应采用书面形式,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请将举报材料寄(送)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纪委派驻厅纪检组或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宁夏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窗口
邮政编码:750001
联系电话:0951-6982782
监督电话:0951-5030391
附件:建设领域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行政审批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
建设领域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名单
序号 | 申报资质 企业名称 | 工商注册地址 | 申 请 内 容 | 申请 类型 | 审核 意见 |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 |
1 | 宁夏静雅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28号)、《贵州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黔建施发〔2005〕28号)、《关于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建建通〔2014〕124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事项的通知》(黔建建通〔2019〕129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事项中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的通知》(黔建建字〔2019〕35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建建字〔2022〕4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黔建建字〔2022〕105号)等要求,经审查,以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符合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如有异议,可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联系电话:0851-85360134。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名单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13日 附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名单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毕节硕果贸易有限公司 | 2 | 贵州中晟众福建设有限公司 | 3 | 贵州瑞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4 | 贵州中亿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 | 贵州中安汇力建设有限公司 | 6 | 贵州万政辉煌劳务有限公司 | 7 | 建途国际建设有限公司 | 8 | 贵州程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 | 贵州峻亦航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 10 | 贵州智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1 | 贵州博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2 | 贵州利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3 | 贵州桦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 | 湄潭佳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15 | 贵州安星劳务有限公司 | 16 | 思南勇恒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17 | 贵州溍遠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8 | 毕节丰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19 | 贵州鼎致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20 | 贵州力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1 | 贵州耀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22 | 贵州兴技通劳务有限公司 | 23 | 贵州盛弘建设有限公司 | 24 | 贵州瀚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5 | 铜仁潮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银川市 | 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 | 核定 | 同意 |
2 | 宁夏康禾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银川市 | 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 | 核定 | 同意 |
郑 重 声 明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厅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厅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厅举报。
原文地址:http://zfcxjst.guizhou.gov.cn/jszx/gggs/qt/202412/t20241213_863573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