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荣新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州住建部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鼓励和鞭策。关于您在政协德宏州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盈江县梁河县陇川县建设建筑垃圾填埋场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目前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处置问题,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及相关规范要求中的定义,建筑垃圾主要为以下五类:工程泥浆、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云南省于2006年出台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对建筑垃圾(渣土)规定了相关运输和处置的要求,目前正在编制《云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技术指南》,待正式印发实施后,我州将按照
《技术指南》逐步规范我州建筑垃圾处理处置工作。
一、基本情况
目前,芒市、瑞丽市、盈江县建有建筑垃圾处置厂,每天处置建筑垃圾约240吨,主要处置城区建筑垃圾,由生产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自行运送到该处置厂进行处理。其中,芒市建筑垃圾临时处置厂由德宏州图创建材有限公司运行,每天处置建筑垃圾约80吨;瑞丽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委托环卫企业负责管理,每天处置建筑垃圾约100吨;盈江县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位于盈江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旁,主要用于临时堆放盈江县产生的建筑垃圾,每天进场约60吨。为解决盈江县建筑垃圾规范处置问题,由云南远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自行投资建设“盈江县远通建筑材料回收循环利用项目”,项目概算854万元,位于盈江县平原镇陇中村垃圾处理场,占地面积约8亩。项目建成后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破碎,并提取其中的资源垃圾进行再利用,设计处理能力为9万吨/年。目前该项目已建成,处于设备调试阶段。
二、存在困难问题
(一)地方政府重视不够,资金投入不足。由于近年来经济下滑和地方财政困难等原因,引进专业处置建筑垃圾企业困难,且在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中,争取国家项目立项困难,加之征地、拆迁进度缓慢,导致项目落地实施难度大。
(二)前期工作推进难度大。由于受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限制,在推进办理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用地、环保手续等前期筹备工作过程中困难较大。
(三)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缺乏对建筑垃圾的有效宣传,群众对建筑垃圾的认知水平有限,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产生的危害认识不足。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思想认识,压实责任。住房城乡建设作为建筑垃圾的主管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压紧压实县市主体责任,攻坚克难、千方百计推进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等设施建设,探索运营模式,推动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逐步规范建筑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
(二)谋划启动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依托目前在建或规划建设项目,启动建设一批规范化、正规化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如,盈江县正在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循环利用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处置量9万吨/年;瑞丽市正在推进建设日处理500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计划在建筑垃圾消纳场内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对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将渣土、建筑骨料进行资源化再生利用,将建筑垃圾中可燃部分运至焚烧厂焚烧处置,减少土地占用,充分做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芒市拟新建垃圾分类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梁河县拟启动建设日处理120吨固体废物处置场建设项目。待项目建成投产后,我州建筑垃圾将得到有效处置。
(三)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引导建筑垃圾产生企业或个人进行垃圾分类,提高群众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危害认识,自觉规范行为,主动将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倾倒。同时,加大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集中整治查处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行为,逐步规范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现象。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提出宝贵意见。
德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城乡建设科杨晓梅,0692-2121502)
原文地址:https://www.dh.gov.cn/zjj/Web/_F0_0_5Z9UUKV09A2F5C393FF14ED8B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