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投标是一种透明、公正、公开的采购方式,具有很高的公信力。在全国推行的公开招投标制度中,存在着以下六大原则:
一、公开原则:公开是公开招投标的重要原则之一,采购人应该在公开的场所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或询价公告,程序应该公开进行并允许监督。
二、公正原则:公正是公开招投标的核心原则,各参与方不得设置任何障碍,应当依法依规竞争,保证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原则的充分实现。
三、平等原则:平等是公开招投标的基本要求,将采购人的所有投标人同等对待,不得因企业规模、地域等因素进行歧视,采购人也要平等对待所有投标人。
四、竞争原则:竞争是公开招投标的内在动力,投标人在竞争中积极参与,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效率,推动采购费用合理化。
五、经济原则:经济是公开招投标的重要原则,采购应该保证采购结果合理,符合价值成本比原则,在确保后续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实现最小预算。
六、诚信原则:诚信是公开招投标中非常重要的原则之一,各参与方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有诚信的信用记录,保证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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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投标是创新社会治理、建立廉洁政府的有效方式之一,严格按照上述六大原则进行,有助于实现政府采购运行规范化,防范和打击行业内不当行为,保障正当市场行为,实现政策预期效应。最近,《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政策相继发布,建立了政府采购全流程的网络监督机制,促进政府采购制度的透明、公开和公正,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制约,实现法治监督和民主监督有机结合。同时,注重优化采购方式、采取多元评选标准、完善监督方式、实现阳光操作,建立各种数据信息的自动化汇总和分析系统等,都是进一步加强公开招投标制度的有效手段,将为商业活动的健康、公正、和有序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实现“双赢”。
厦门市高等院校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厦门市高等院校政府采购行为,推进政府采购制度的完善和标准化,提高采购经济效益,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福建省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 采购组织
一、采购组织形式采用采购中心与采购小组相结合,实行资金集中、统一采购。
二、采购中心:由学校领导任命的专职采购管理机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本校以公开、公正、公平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工作。主要职责有:
(1)负责起草本校采购规定、采购年度计划、评审办法及采购合同等文件;
(2)制定采购标准、有关政府采购费用信息,监督、控制采购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报告采购效益;
(3)审核本校的各项采购文件及确定采购中标人;
(4)组织评审、选定及签订采购合同等工作。
三、采购小组:由学校领导任命的专业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组成的小组。负责本校各项政府采购工作中的技术分析、技术要求、评标、评审、合同履行及进行采购成本分析等工作。采购小组的职责有:
(1)协助起草本校的采购规定、采购年度计划、采购合同、评审办法及采购报告等文件;
(2)参与制定采购标准、有关政府采购费用信息,对采购预算进行监督、控制,及时报告采购效益;
(3)负责审核本校的各项采购文件及参与确定采购中标人;
(4)组织评审、选定及签订采购合同等工作。
第三章 采购程序
一、采购计划
根据本校年度预算和采购计划,采购中心组织起草明确的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项目、采购内容、采购方式、采购预算、采购日期、采购目的和采购单位等内容。
二、采购公告
(1)采购中心依据采购计划和采购需要,发布采购公告。内容包括采购项目、数量、质量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截止日期和地点等内容,并在本省政府采购网和本校网站同步发布采购公告。
(2)有关投标人须根据澄清公告中的答疑内容为准,并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质疑或提出书面答疑,由采购中心答复。对于浅显易懂的技术标准应当非常清晰地描述以确保所有投标人都能够明确该标准。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应该在征求意见、公告等递交文件及招标文件之前缴交。当采购需要押金时,涉及押金的采购计划、公告或招标文件应注明有关投标人缴纳押金的时间和方式。如果安排在线递交投标,且在线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应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应与采购项目的规模和技术难度等相适应,以确保投标人执行其投标承诺。具体金额规定由学校领导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或参照相关规定执行,由采购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四、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应当为所有投标人都能够理解的技术标准与规范条款,除非特别规定,否则招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
(2)所有投标人均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并被允许根据其质量和经济性的能力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递交为数不少于两份的计划或提案。
五、评标工作
评标工作应当在专业人员和各有关单位具体监督下完成。评标过程中应当结合技术标准课价、技术鉴定等内容,与招标文件一致,既要标的明确,工作指导,价额合理,技术评审真实,也要维护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和中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业务监督
一、本校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对采购评审、购买物品的质量、数量、用途和合法性等进行严格监督。
二、对于所有投标人的申诉和投诉,采购管理部门应当进行及时处理和反馈,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解答,确保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
三、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电子拍卖和监管平台,及时监测、记录、查阅、统计采购信息,维护采购竞争环境、防止和打击不公正、违法行为等。
第五章 处罚及奖励
一、对于违反采购管理规定的行为,采购管理部门应当依照规定给予处罚。处罚决定应当具有合法性、实质性、及时性和公平性。该处罚应当予以追究、公开并通知有关单位。
二、本校应当设立政府采购黑名单制度,对不遵守立约良好、违规操作和无法履约等不诚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纪律处分,并通过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提醒采购人注意。
三、本校应当建立政府采购绩效评估机制,采取多种形式计算采购成本、采购价值与成效,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时反映政府采购工作水平,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
厦门政府采购预付款
在中国,政府采购是一个庞大的市场,因为政府每年都会在各个领域购买大量的物品和服务。厦门市政府也不例外,但是在政府采购中,预付款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预付款的意义
预付款指政府在签署采购合同前支付给供应商一定比例或全部货款的做法。这样做有六个好处:一是可以带动采购项目的快速启动;二是可以减轻供应商的经济压力,保证他们的生产能力;三是可以提高采购效率,减少项目周期;四是可以减少采购招标的卡壳现象;五是可以降低采购费用,因为供应商在拿到预付款后,一般会优先满足提供较低费用的政府;六是提高政府在采购中的议价能力。
预付款的问题
尽管预付款有很多好处,但是也存在许多问题。首先,政府往往缺乏准确的成本核算和风险防范措施,从而无法确保预付款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其次,很多供应商在拿到预付款后,会出现拖延交货时间、准备低质量产品、甚至跑路等问题,从而导致政府的资金流失和工程进度延误。同时,预付款也容易出现贪污腐败、以权谋私、私人利益等问题,从而损害了政府采购的公信力和形象。
厦门政府对预付款的管理
为了有效管理预付款,厦门市政府制定了一些措施。首先,政府针对每个采购项目,都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合理的预付款比例和时间节点,确保政府资金安全和供应商生产需求。其次,政府要定期对预付款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追究责任。同时,在政府采购中,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增加采购透明度和公正性,减少预付款的滥用和贪污现象。
预付款是政府采购中不可避免的一个环节,它有着良好的推动采购、降低采购费用和提高议价能力等作用,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和隐患。厦门市政府对预付款的管理,值得借鉴和学习。政府部门应该加强管控,确保预付款合理、安全和规范,从而更好地促进政府采购和社会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