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市场营商环境,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和招标投标各方参与主体行为,临沧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结合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查缺补漏,从改进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方法、完善监管制度等方面入手,多措并举,强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招标投标市场监管,全面治理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假招标、假投标、假评标等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改进招标投标监管手段。对进入临沧市招标投标市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从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到投标人投标,再到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全部在网上操作,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2024年上半年全市共监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104个(以发布中标通知书为准),总中标金额56.65亿元,招标投标过程中,实现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流程化、程序化、信息化管理,确保招标投标全过程有留痕、可追溯。
创新招标投标监管方法。一是加强评标专家及招标代理企业管理。实行评标专家依法依规评标承诺制。评标专家从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取易地评标的方式进行。同时,强化对评标专家库管理,全面开展评标专家库、招标代理机构的核查清理工作,对不正确履职、徇私舞弊、受贿行贿等违法违规的评标专家和代理机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每年对辖区范围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对招标代理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强化过程监管。严格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核查及投标资格准入,实行投标人依法依规投标承诺制、中标候选人实地考察核实制、定标前对中标企业负责人和建造师约谈告诫制等,强化对投标行为的监管。三是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为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在招投标过程中严禁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其他受委托提供保证金代收代管服务的平台和服务机构巧立名目变相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或其他费用。鼓励招标人接受担保机构的保函、保险机构的保单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缴纳各类保证金。鼓励使用电子保函,降低电子保函费用。2024年上半年全市共缴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保证金10355万元,其中以保函形式缴纳8877万元,保函缴纳比例为85%,进一步降低了招标投标交易成本。
优化招标投标监管制度。一是建立“综合评标专家+本土建筑业企业”见面及业务培训机制。从2022年开始,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每半年开展1次“综合评标专家+本土建筑业企业”见面暨业务培训会议,聚焦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程序,相互交流招投标有关政策、要点、注意事项和实践经验等,深化对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政策、实操的理解把握,为规范和服务建筑业企业投标活动提供指导帮助。二是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均建立了公开、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有关投诉,并加大查处力度。2024年上半年均未收到招投标举报或异议。三是健全落实诚信承诺制度。全面推行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及从业人员等签订诚信承诺书制度。在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阶段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诚信承诺书;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提供诚信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评标阶段评标专家签订诚信承诺书。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投标各方主体严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上公示。
发布人:市住建发布—周娟 编辑:鲁珊
原文地址:https://www.lincang.gov.cn/info/1335/5200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