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建筑资质延期通知文件
尊敬的永州建筑公司:
您好!鉴于贵公司过去的优异表现和杰出的业绩,我们深信您将继续保持高水平的工作质量和信誉。不过,我们也注意到,由于一些不可抗因素的干扰,您的建筑资质证书可能会在不久的将来到期。
请注意,依照规定,建筑资质证书到期后,贵公司将无法从事建筑施工业务,这将对您的业务发展和运营带来很大的困难。为确保你们的良好运营和业务发展,我们特此提供建议和帮助。
资质延期申请流程
如果贵公司希望延期建筑资质证书,请注意以下步骤:
1. 首先,您需要向永州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正式的资质延期申请,并根据相关规定支付延期手续费。
2. 在申请过程中,您需要向主管部门提交贵公司过去一年内的财务报表和项目资料,以证明您的业务质量和业务类型符合资质延期的规定。
3. 审核通过后,主管部门将发放新的建筑资质证书,并将原始证书收回。新证书有效期按照延期后的时间计算。
补办建筑资质证书申请流程
如果贵公司的建筑资质证书已经过期,您需要进行证书的补办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 您需要向永州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正式的补办建筑资质证书申请,并根据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手续费用。
2. 在申请过程中,您需要向主管部门提交贵公司过去一年内的财务报表和项目资料,以证明您的业务质量和业务类型符合建筑资质的规定。
3. 审核通过后,主管部门将发放新的建筑资质证书。
为了避免由于建筑资质证书到期而给您的业务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困难,我们建议您在早期开始进行资质延期的申请工作。在此期间,我们愿意为您提供所有帮助和支持。
最后,我们祝愿贵公司业务稳步发展,遇到困难勇于面对,也希望您持续保持杰出的业务表现。
永州建筑资质延期通知公示
尊敬的永州市建筑企业及相关单位:
经过深入审查和调查,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所有建筑企业的建筑资质重新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期说明
为了确保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推进全市建筑行业的规范化、信息化、集约化、智能化和绿色发展,我市建筑企业的资质等级需要全面评估延期。
具体延期时间为:
一般承包商 1 年
专业承包商 1 年
劳务分包商 1 年
二、延期要求
为了确保延期后企业能够保持良好的经营管理和施工质量,资质延期需要符合以下要求:
1. 提交真实、完整材料
所有建筑企业都需要提供真实、完整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相关材料。
2. 具备人才和技术优势
建筑企业需要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施工队伍,具备先进的施工技术和经验。
3. 保证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
建筑企业需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4. 重视诚信建设
建筑企业需要在经营管理中注重诚信,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和公信力。
三、延期申请流程
所有建筑企业需要按照以下流程提交延期申请:
1. 提交申请材料
建筑企业需要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证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同时提交延期申请表格。
2. 审核材料和提交材料
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会对所有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所有材料上报市建筑市场监管局和市工商局备案。
3. 等待审核结果
所有建筑企业需要在 20 个工作日内等待审核结果。若审核通过,则重新颁发新的建筑资质证书;若审核未通过,则需要改正涉及问题后重新提交申请。
永州市建筑行业的发展需要所有建筑企业共同努力,加强管理,提升技术,保障质量,促进诚信。在新时代,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将一如既往地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质量优先、诚信至上”的工作理念,继续致力于构建安全有序的建筑市场,为永州市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永州建筑资质延期通知公告
尊敬的各位业主、业界同仁: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我们决定为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延长资质有效期,具体公告如下:
一、延长时间
延长企业资质有效期为六个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本省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并且在本省正常经营业务,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企业。企业资质的延长仅适用于原资质所涉及的业务范围,不适用于新的业务范围。
三、申请条件
1、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2、企业资质证书未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也未被列入企业诚信黑名单或行业不良信用名单。
3、企业资质证书未因欠缴工程质量保证金、保险费、培训费以及有关收费标准等导致未能按期办理延续手续的。
四、申请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
五、申请方式
1、企业应在有效期内到所在市县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申请书;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审核机构出具的结合自查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审核表》;
(4)领证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信用评价报告、扣分记录或有关证明材料。
2、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并在领证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按标准交纳工程建设市场监管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等相关费用。
六、处理结果
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会在20个工作日内颁发符合延期条件的新版企业资质证书
七、其他事项
1、企业应自查合规情况并附在资质申请表上,自查内容包括依法取得合法经营证照、遵守税法纳税等;
2、企业在申请时应保证所提交的企业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撤销企业资质;
3、本通知解释权归永州市住建局所有。
特此公告。
永州市住建局
2020年9月1日